香港高院駁回大學生荒唐申請

在校園遭大批黑衣暴徒攻佔及四處點火破壞之際,港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卻在13日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在無搜查令下進入學校範圍。

綜合橙新聞、香港新聞網等多家港媒報道,香港高院稍早受理該案件,並在當晚拒絕向港中大學生會批出臨時禁制令。

香港高院驳回大学生荒唐申请

警察維護校園秩序,圖自港媒(下同)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13日早通過律師團隊,向高院申請禁制令、禁制警方沒有法庭搜查令下,進入校園,案件於當日在高院處理。法官陳嘉信在訟雙方陳詞結束後,於晚上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據報道,申請人為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聯同全體警隊。

香港高院驳回大学生荒唐申请

港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

香港高等法院於13日早上9時開庭處理,反對派議員楊嶽橋、“禍港四人幫”之一何俊仁等人是上訴方的代表律師,答辯方則為港府律政司。

中文大學學生昨與警方在校園內爆發爆衝突,港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宣稱警方4度(包括10月6日、11月7日、11月11日及11月12日)在“沒有搜令或合法理據下”進入港中大,並對警方在本月11日及12日使用催淚彈及橡膠彈等的做法提出司法覆核。

申請人希望法庭批出此司法覆核案的許可,並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校方批准下進入港中大校園範圍。

對此,律政司一方指出,警察進入港中大2號橋,是因為在2號橋有投擲雜物和汽油彈等罪行發生。

香港高院驳回大学生荒唐申请

12日,港警指出2號橋附近有罪行發生

律政司強調,公安條例賦予警方權力入校執法:即使集會不在公眾地方,如果有可能破壞公眾安寧,警方也可使用適當的武力進入。

高等法院下午6時開庭,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 於剛剛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港中大申請人對訴訟結果不滿,當庭表示會上訴。法官隨即拒絕,並讓申請人支付訴訟費用。

來源|觀察者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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