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与死囚

英国人当年在刘公岛上处死过多少犯人?

我在城乡调查此事时,在南郊长峰村向东南那一带,很多老人都言之凿凿地向我提供了一个极易令人信以为真的信息:英国人在威海卫32年(刘公岛42年)只处死过一个人,此人外号“大马哈”,是南郊泊于集一带人,大抵是个土匪、有人命。说大马哈和几个人一起穿在一条长长的锁链上,戴着脚镣干活一一就是打石子铺岛上的路,这与老照片上犯人们拉石礅轧路的情景相吻合。

老人们说,一天傍晚时分,大马哈趁看守不注意,用打石子的锤将锁链打断,在手里握着,竟没有被发现,入夜后便越狱而逃。先跑到刘公岛后山,巡捕满山搜寻,他却转向山下偷了海滩上游客乘坐的小划子,划出了刘公岛。先是跑到了南郊的杨家滩一带,后又跑到了“山后”一带,英国人贴出了“通缉令”,可过了两个月也没能抓捕归案。

凶案与死囚

囚徒们在岛上修路(20世纪20年代末)

巡捕带着枪,事实上击毙他是很容易的事;英国人偏偏要活的,这就有些棘手了。大马哈身材高大有些力气,关键是警察巡捕加老百姓大家都怕他。他生性野蛮且又有个死刑在那儿等着,所谓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人们和他正面交手都打怯,所以老百姓避讳他,警察也不积极,才使他得以逍遥。这样一来,大马哈的胆子越来越大。英国人在温泉集设有一个驻巡捕的“卡子”,开始时大马哈总躲着那一带、后来就只躲着一个柳林卡子,再后来就敢在白天大摇大摆地到附近去赶集,结果有一天“大意失荆州”,被抓了。

大概是由于绞死大马哈一事距今年头较短,有的老人竟能把当时的情景说得十分详尽。甚至可以画出个绞架图来。

据说绞刑架是两组叉开的木杆上撘一横木,有一丈多高,绳挂于横木上。整个绞刑架外面还有一个由三角架支起来的类似于帐篷的“外套”。这“外套”是由西郊里口山村里一个姓刘的狱卒负责制做的。绞刑,一般不像电影上演的那样露天行刑。犯人上架前,先由狱卒押着、围绞篷转一圈;然后再将其双脚每只栓上一只重15英镑的沙袋;接着送到绞架下,套上绞索。犯人脚下是一块带合页的木板,木板下是一个坑。行刑者一踩木板,人的脚立刻悬于板下的坑中......

当年岛上的绞刑,实际上就是把人吊死。绞架和下面的木板是“益华木匠铺”制做的,合页是“成记”铁匠铺做的。绞死了大马哈后,绞架即行拆除。

正是这种生动和详细的吻合,使我忽视了数量这个重要问题,一直误以为英国人在刘公岛上的死刑只此一例,从而一直放弃了对其他“死因”的寻访。

2004年5月,我和英籍华人、纽卡斯尔大学教授陈玉心女士接触过以后,方知英国租借处仅一例死囚的说法极其荒谬。

事实上,只要稍加思考,疑问就会自然而生,多年和仅此一例之间不可能划等号。很多当地的老人,所以相信只此一人,除了他们可能只听说过这一例外,大概与他们迷信英国人的管理胜过清朝乱世不知多少倍的认识不无关系。

与其说他们“崇洋”,倒不如说他们太不“崇清”了。

陈女士问我关于死刑的问题时,我以威海老后人的话作答。陈女土让我介绍此案,我便告之以上面的记述。陈女士坚定地说,不对,肯定不对。她伸出两根指头:“两个!两个!”

我向她问起另一案。

原来,她在上世纪二十年代上海出的一份英文报纸上,读到过一份资料:威海卫英租界内,1921年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两人是否情人没有说明,这二人合伙谋害了女方的丈夫。当时女方已身怀六甲,究竟是哪个男人的,也不详。就这么一起杀夫案,上海的英国法官主张男女二犯皆处死刑。当时在任的骆克哈特,站在“父母官”的立场上,以悲悯之心坚决不同意处死那个女子。他从女犯肚里的孩子这方面考虑,说孩子以后生下来时(按照英国当时的法律,孕妇处死刑要等到生下孩子之后),一出世便没有了父母,这是不人道的。如果是法律使然,那么这法律就不能够成立......

上海的法官竟无言以对,最后只得说,如果男方承认杀人的事是他一人所为,与女方毫无关系,女方可以获免。后来不知骆克哈特是否将此意透露给男方,反正是男方一口咬定凶案纯系他一人所为,与女方毫无关系,女子因而得活。

对于这一案件,当时在场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的教授们深以为合情合理:中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女子在承担法律责任时,也同样没有和男子同等的地位,从汉朝以来历朝历代判决女子死刑的情况总是十分罕见。别看《六月雪》等剧目,那仅仅是十分特殊的个案,正因为其特殊所以才搬上了舞台。英国人在威海卫实行殖民统治期间,各方面都是尽可能沿袭旧制、少作改动。在法律上,行政长官们则更是“照顾”当地的习俗旧制。

陈教授的另一例死刑案,肯定是真实无疑的。

于是我又在考虑另一个自认为更重要的问题:过去我以为英国人在成海卫仅处死过1人,现在我们又以为仅2人。那么2人就能“止”下来吗?怎么会这般巧合,仅仅2人——我知道一个。陈教授知道一个。就这样不偏不倚地“分配”了?

带着这一疑问和一个隐约的信念,我重新踏上了漫无目标的寻访之路。

海城郊有个刘姓小村子。相传明洪年间,直隶顺天府通州西关人刘得,被朝延派到威海卫当第一任“指挥使”,其家族亦同迁入威,世袭九代,府门石柱上有楹联曰“开国勋臣府,立卫第一家”。明亡后刘氏子孙之一支落户于郊外。也就是说,该村的老居民应是指挥使刘得的后世子孙。

恰在这个小村里,我寻访到一起儿子弑母的旧案。

时间大约是上世纪初,当事人活到现在大约九十六七岁,恰逢英租威海卫时期。这人的乳名老人们都知道,叫“上得”,长得很棒实,粗粗大大的,人也颟颟顸顸的,虽不算傻也犯一点呆,样子挺野的。现在80多岁的老人们回忆说:小时候我们几个小孩子在河里洗澡,一见他(那时他有十七八岁)打那边来了,大家就被吓得顾不上穿裤子四散逃开。他很有力气,在猪圈里往外出粪,一般都是两个人抬一筐,他却自己一人端一筐,一趟一趟地住外送。

秋半天,大约靠近中午,上得他娘在家擀面汤。他干活回家跟他妈要“抓几”吃,他不知道怎么就晓得他娘在擀面汤之前先烙了一些“抓几”。娘不给,说等你爹回来再吃。上得也不知是饿极了还是咋回事,突然就犯起了脾气,抄起那根擀面杖,往他娘身后就是一下子,他娘立刻倒地......

上得见事不好,怕被人发现,就把他娘扔进了地当间的地瓜窖子里。然后拔腿跑到了村外东山上。上得爹回家见状,猜是儿子干的,便告了官。此时上得正在山上跑,想起常听人说犯事跑进城里巡捕便不敢抓,他便跑进了城里中国人管辖的地盘。

殊不知英国巡捕早已通知了卫城内的中国警察,联合抓捕刘上得。

上得在城里遭到了围追堵截,最后在一个胡同里被一辆进城卖柴禾的大车严严堵住,结果被生擒,关进了刘公岛监牢。

英国驻威海卫的“华务司”把上得他爹找了去,询问他对这事的处理意见。他表示坚决不要这个儿子了。英国人似乎说了很多话,又是什么“弱者”呀又是什么什么,直把上得爹说得稀里马虎的,但他一口咬定,这样大逆不道的贼子坚决不要了!后来,上得便在刘公岛被处了绞刑。

我在温泉浴池里泡澡时,遇到一个老澡友,便问起上得的事。他说,哎呀,他就是我家门里(意为“本家族”)的一个哥呀!他又补充和矫正了一些细节。比如,那一擀面杖只是将他妈打昏事实上并没有真死,是被上得往地瓜窖一扔,碰巧就摔死了。他说,英国人当时因为是失手致死人命,又那么年轻,刚20岁(都已经订了亲了,要没这事第二年就结婚了),所以考虑是否要免除他的死刑。

英国人把上得爹叫去,最后听他父亲一句话,其中原因很明显,但不会是考虑他来年就要结婚。英国人的法律老早就有宽待弱智的历史,上得这个人在英国人的眼里显然是个弱智者,又是误伤(可能经调查已确认是摔死而非打死),所以存心要放他一马。这样才征询家属的意见。然而上得他爹心目中,却决没有什么“弱智”的概念。他单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他单知道这是天经地义,这是祖辈留下的王法!轼君轼母,大逆不道,不孝之子,焉能得活!他就信仰这个理、崇拜这个理。

几千年来,中国的法律仅仅思考到这里为止,并且它已得到了民众几千年来普遍的认同和支持。牢固的观念形态,以往活生生的法律事实又反过来不断强化着人们对这规则的理解和信赖。

在华务司,上得爹对英国长官的回答,其语调、语气和语势,我们大抵能够想像得出。他应当也有过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因此他的语气忽然显得犹犹豫豫吞吞吐吐起来,这样延续下去,在将近做出最后决定之际,忽又一翻全局,断然地一挥手,做了个斩首的姿势......

意味深长的,恰是那犹豫的片刻。在那一刻里他想到了什么?他为什么一度想退回来,但最终又放弃对那个傻乎乎却有几分蛮劲的亲子的荫庇呢?我想应该是宗谱是家庙是列祖列宗......堂堂“立卫第一家”出了这么个逆子,那还了得?谁敢那么瞧着让他逍遥法外,不得立死?就是自己死后又有何脸面去见那些连皇上都赞许有加的祖先?还有习俗,门里的人、门外的人、村里的人、村外的人,他们将怎么议论他评论他对待他?他在社会上在民俗里哪还有立锥之地?所以最后,还是要维护那天经地义的老百姓无师自通的千古不变的律条!

上得被绞死后,上得爹愈加坚强,连尸也不去收,英国人只好草草掩埋。有意思的是听说英国人遵从中国人的习俗,还在上得的坟堆前立了一块石碑,只可惜上面写了些什么已无从查考。

我调查来的第四例凶案,是西郊某村的一起奸夫淫妇合伙谋害另一个奸夫的凶案。

村里有个被村民们唤作是“养汉老婆”的女人,还有一个外地在威海卫打工的光棍汉。二人勾搭成奸后,男的就一直住在女方家中。女人家里倒是有个男人,只是常年有病,干活和做事都顶不上个人。当时“养汉老婆”和外乡汉子都正当30多岁的壮年,二人就跟正经夫妻一般地过起了日子。如果事情仅限于此,也就不会发生那起凶案。

问题出在女人在与外乡汉子同居之前,已与村里好几个人有染。其中有一个外号叫“阔少爷”的人,对外乡汉子独占女人很不服气,就常去女人家里搅和,使他们不得安宁。于是女人和外乡汉子便定计谋害“阔少爷”。

那天田村唱大戏。外乡汉子伙同女人的弟弟拉“阔少爷”到田村听戏。中午他们三个一起到村东的一个小酒馆里吃饭,外乡汉子与女人的弟弟一起将阔少爷灌得烂醉,二人便把少爷拖到一个僻静处,由女人的弟弟下手,用一条绳子将阔少爷活活勒死......

折腾下来天已近晚。二人趁着夜幕将尸体背到村北面的一个芦苇塘中。

接下来,便是村里有两个人一一“阔少爷”和外乡汉子一一失踪了。

外乡汉子跑到了牟平,在那儿隐藏了下来。“少爷”的尸首引来了一群群的鸦雀朝着芦苇塘飞。其族人随鸦雀引路,找到了沉入塘中的尸体。人们怀疑是那个流里流气的外乡人干的,却就是找不到那个人。过了好多日子,隐身于牟平的外乡汉子大概觉得没事了,写了一封信给与田村相连的寨子村的一个熟人,意思是探问该村人现在对那起凶案的风声及态度,有想再回该村之意。

偏巧,这封信被阔少爷家族的人发现并夺了信,以此为凭据,报了官。老百姓极少打官司,所以极少接触英国华务司。也许是阔少爷族人情急之下跑慌了神,持信人跑进了城里,还没出城进入英租界,就一头奔向了中国衙门,遇到中国警察就直接报了案。中国警察按照信上所述的地址,也没告知英国警署,便直扑牟平,在牟平的一个小菜园里把凶案嫌疑人撂倒绑上,押回来交给了英国人。

英国人把这个外乡汉子关进了刘公岛监狱的死囚房里。

对于处理阔少爷一案,英国人的思路与其他凶杀案是一样的,重男轻女,尽可能少对女犯用刑。这里涉及到的英国殖民司法,由于资料的匮乏及作者学力不逮,很难展开探讨。关于法律方面的研究,我在此只提供若干案件及其细节,留待专家学者做相应的研讨。

外乡汉子在刘公岛上被执行了绞刑。

同案的女方之弟坐了几年监后获释。至于在哪里坐监坐了几年,均不详。

令人不解的是,“养汉老婆”没有受到任何法律惩办。

是不是因为她在杀人现场中没有直接扮演任何角色?是不是考虑她丈夫无力支撑家庭、她因生活无靠而“养汉”情有可原?殖民当局是不是考虑到中国妇女的历史悲剧?

英国人究竟是怎么想的?不知道。

第五例凶案,是发生在威海卫羊亭集某村的故事。

村里有个年轻人与其岳母通奸。他岳母当时大概三四十岁,有几分姿色,村里人都叫她“小丈母娘”。时间长了便觉得岳父有点碍事,二人便合谋用砒霜将岳父害死,事后被邻居告发。

英国人将当事双方一同抓进了刘公岛监狱。判了年轻人死刑,判了“小丈母娘”流放,流放到当时英国在华的另个租借地香港。资料上的说法是:判处两年或两年以上监禁的犯人,通常都被送往香港监狱服刑。“小丈母娘”在香港的监狱中学了一手好裁缝(制作制服是英国监狱里女犯的主要劳动,要不就是浆洗缝补监狱制服。若在刘公岛监狱,有时还要到山上捉松毛虫),谁知这倒使她在牢里练就了一种谋生的手段。释放回家后,她开了一家裁缝铺,居然发了财......

海埠村有个看管死囚的巡捕,小名叫“留住”,是海埠村三道杠巡捕邵居同介绍来的。羊亭那个年轻的死囚正是由留住看守的。年轻死囚大概等死等得不耐烦就经常找他聊天。留住望着他,怎么瞧怎么一副死相,觉得是在跟死人说话,心里怯怯的,又不敢不聊,心里那个腻歪就别提了。有回留住找到巡捕头儿邵居同说:

“咱没法干这差事!整天弄个死人守着,还得跟他拉呱,吓死人了!”

“那有什么,他现在不是还活着吗?”

“不行,我怎么看他怎么是个死鬼,一看见他心里就害怕。”

“哎,那好办,你别把他当鬼看,你就把他当个活人看......”

“话是这么说,可那不是个死人是什么?”

“怎么明明是个活人,你偏要说是死人?”

“就是死人嘛,沾一身晦气!”

“你别尽瞎寻思,不就结了?”

当年的巡捕都是农民出身,思想还都挺封建的。威海卫当时的犯罪率又极低,死囚就更少,所以巡捕怕死刑犯完全在情理之中。看羊亭那个死囚的巡捕据说真被活人吓得不行,每晚上睡觉都不敢一个人独睡。一闭上眼,总看到一个秃头跟在自己身后......

邵居同说,“不行的话,我有一副墨镜,你拿去戴上!”

巡捕便戴上了黑色眼镜。

再看那个死囚,反而更加黑如鬼,第二天就还给了邵居同:“我的妈呀,戴上这玩艺儿,不光看他,看谁都黑乎乎跟鬼似的。”

这一摘,再看死囚时,竟然好了。巡捕连声夸那个墨镜的神奇:

“乖乖,真是个怪物,一戴上天昏地暗的,可一摘掉就把人的心病治好了......”

他自己竟然也知道那是“心病”闹的。

英国人有个规矩——不知是参照中国历代的习惯立出的规矩,还是他们国内古已有之的惯例一一死囚在临刑前3天之内,吃喝方面有什么要求应尽可能满足。在那3天里,留住顿顿饭前问死囚“想吃什么?你使劲想,只要你说出来,我就去告诉伙房,他们都得使劲儿给你做去!”连死囚一时叫不上名、但凡能描绘出来的饭菜,都能按时送到他面前。后来据留住回忆,只有一样东西当时“死鬼”没有吃上,就是“憨子蛤”(一种壳上长毛的海贝),因为一时没有买到,所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除此之外,死囚想到的东西都吃上了。”

死囚感谢道:“邵巡捕,我真感谢你,你对我太好了;但凡能出去,我一定报答你!”

留住实话实说:“你别感谢我,这都是上面安排的!”

死囚忽然觉得不对劲:“那么说,是不是他们要处死我?”

留住说:“先生,明天你就自由了!”

“自由,什么是自由?”

“就是把你放了!”

“怎么,他们会放了我?”

“是的。你那事儿是和你丈母娘合谋的,主犯是她,你不过是协从,俗话说‘一命抵一命’,英国人决定处死她,放了你。”

死囚信以为真,高兴得放声歌唱,直唱了一个晚上,京剧吕剧乡间小调让他全唱了个遍。

天亮以后,进来3个英国兵,一边一个把死囚的胳膊扭了向后压。第3个人拿一条二指宽的黑布条,套在死囚脖子上向外拉。当布条套上脖子时,死囚喊了声:“哎我的妈呀!”之后再就是当绞刑架上的绳子套上死囚脖子时,死囚又喊了一声“哎我的妈呀!”

吊起一分钟之后,完了。

我调查过的死刑案例都是刑事犯罪,最大的一个是前面讲过的女匪首,母女俩,显然不是政治犯。不但死囚是刑事犯,就连英国人处理的其他犯罪,基本上也全都是刑事犯罪。刘公岛监狱里大抵没有关押过什么“政治犯”。

刘公岛监狱的老建筑旧迹,现在尚存。可以说是完美无损的监狱大墙,森森然一如既往,只不过我们今天用了旅游者的眼光来看它,觉得它事实上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般奇高无比。大墙内,有男监18间,女监3间,可容纳四五十个人。当年被判处两个月至两年刑罚的犯人,都关押在这里。现在这里被驻岛人民海军某部使用,所以多年来得以免遭拆除和破坏。

牢房内的高墙上,设有一个通气孔,孔很小,离地面3米多高。孔上挂了一张薄薄的什么网,不是铁丝网,大概是张铅网。

知情者告诉我,四十年代年那阵子,他从在部队转业回来以后,先被安排在岛里干了几天活,随着木匠、瓦匠到旧监狱里去改造房舍以备他用。就在那个时候,他听人说当时在刘公岛上、现有八九十岁的老人都知道,监狱原来就有这么个小透气孔,曾有一个犯人从中钻了出去,跑到了外面转悠了两三个月。

凶案与死囚

刘公岛监狱旧址现貌

是不是“马大哈”?对方说——

不是。“大马哈”会水会划船跑到了岛外。这一个不会水,在刘公岛后山藏身。这是巡捕抓进来的个“飞贼”,着实有些功夫,大概就像“燕子李三”差不多,会“轻功”,会“缩骨法”。笔直的墙上一个通气孔、光爬上去已是不可想象了,更何况还要从一个小孔里钻出去。

我听说古代武术中有一种功夫叫缩骨法,收拾收拾把自己的骨头卸巴了,还放在自家皮囊中;等钻过了小孔翻身下去之后,再像插自行车一般把骨头架子插起来,然后跑掉。

看守发现从大墙上下来一个人,就过来抓。可不但没抓到逃犯,反被“李三”打死。“李三”不会水也不懂得划船,在刘公岛后山里藏着。不行呀,挨不住饿呀,一天他碰到一个给英国人放奶牛的牧童,便让牧童到岛上的烧饼铺那儿给买十几个烧饼。买了两遭之后,引起了巡捕的注意,逮来一问,果然逃犯在后山。牧童引路,巡捕围山,逃犯重新落网,才送上了绞刑架。“李三”被处死,大概是因为害死过一个巡捕。

老者叙述过很多时日了。今天写来,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抓了逃犯后本该亡羊补牢,堵死大墙上那个通风孔才是,英国人为什么偏偏就仍然没动那气孔,以至于老者在解放后仍然看到那个通风孔及孔上由铅丝编织的防护网呢?

是一时的疏忽大意吗?是觉得能穿越这小孔的犯人不会再有吗?是宁可跑几个人也不能憋死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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