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因材料不合格顧客沒取貨 物流公司竟當廢品出賣

吉安:因材料不合格顧客沒取貨 物流公司竟當廢品出賣

鄒先生購買的限高架(鄒先生供圖)

中國江西網/吉安頭條客戶端訊 記者彭曉華報道:前段時間,吉安市的鄒先生從山東購買了一個車輛限高架,賣方通過物流公司發貨過來,但由於限高架的鋼材厚度不對,他想先和賣方溝通後再去取貨,可沒想到,當他與賣方溝通好了後,貨物卻被物流公司當廢品賣掉了。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近日,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顧客:自己的貨物被物流公司賣了廢品

鄒先生告訴記者,前段時間,他因工程需要,從山東購買了一個車輛限高架,在支付了定金後,賣方就通過和平物流將貨物發了過來,剩下的貨款等他收貨後再全部結清。但他驗貨後發現,產品的質量存在問題,鋼材的厚度不對,於是他就跟廠家一直在溝通。

鄒先生說,當他最終與廠家協調好了之後,來位於吉安市吉州區工業園的江西和平物流吉安辦事處準備取貨,卻意外地發現貨物不見了。他多次去找物流公司人員詢問,得知貨物已被他們作為廢品處理掉了,只賣了1500元錢。他表示,這批限高架材料價值2萬多元,物流公司沒經過他同意,就擅自將貨物以廢品處理了。

對此,鄒先生覺得很不理解,他說如果物流公司認為,他的貨物在物流園裡放得太久了,完全可以先打電話通知他去取走,而不能擅自就當廢品賣掉。而物流公司也拒絕賠償他的損失,只願意給回他1500元的廢品處理費。

物流公司:按行業規則作無主處理

隨後,記者和鄒先生前去了江西和平物流吉安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人王先生告訴記者,鄒先生的貨物確實已被公司處理掉了。王先生說,他們事先通知了鄒先生來取貨,但他說這些貨做得不規格就不來取,一直都放在物流公司,而且放了半年多時間。

王經理認為,鄒先生與賣方產生糾紛與他們無關,由於鄒先生貨物很大,他遲遲不來取貨,也給物流公司的經營和管理帶來麻煩,對此他們也很無奈。按照行業規則,一般在3個月內不來取貨,就作無主處理,很多快遞行業都是這樣規定的。王經理表示,既然現在鄒先生找上門來了,他們也願意將處理限高架的錢歸還給他,並相應的做點賠償,但鄒先生不接受。

對此,鄒先生表示,如果按市場的廢鐵價,3000公斤重量,鋼鐵5個毫米厚,賣廢鐵也不止賣這點錢的,何況他的貨品原價是2.6萬元錢。

律師:物流公司沒有對貨物的處置權

記者也就此諮詢了多名物流業內人士,他們表示,物流行業並沒有專門的條例,按照行業通行做法,如果收件人不收貨,一般是作退貨處理。

江西文修律師事務所王鐵平律師認為,貨主與物流公司是一種運輸合同關係,合同法運輸合同部分對此類情況作出了有關規定,一旦收貨方不來領取或者簽收貨物,物流公司可以對該批貨物進行提存或留置,依法收取該批貨物的保管費,但是物流公司不允許對該批貨物進行處置或銷燬,因為物流公司並不是該批貨物的所有人,也沒有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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