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蛋糕、取貨、不給錢、拉黑!她用這種辦法騙了三家蛋糕店

半島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尹志傑

近日,膠州市公安局中雲派出所接到蛋糕店王女士報警:一名微信名叫“星星之火”的女士購買166元錢的蛋糕後,不但不給錢,還拉黑,至今聯繫不上。

隨後,中雲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在膠州市香港路某小區附近將涉嫌詐騙的孫某(女,32歲,膠州市李哥莊鎮人)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訂蛋糕、取貨、不給錢、拉黑!她用這種辦法騙了三家蛋糕店

經查,在家閒來無事的孫某想吃“免費”蛋糕,便通過微信聯繫蛋糕店訂購蛋糕,告訴蛋糕店的老闆說是老公、同事、妹夫等人去取貨,實際上的“取貨人”是孫某提前聯繫的滴滴司機。

為防止蛋糕店不給發貨,孫某還特地叮囑滴滴車司機,取貨時不能說自己是滴滴車司機,不然蛋糕店會不給東西的。取得蛋糕後,蛋糕店便給孫某發微信、打電話要求付費,此時孫某將蛋糕店的微信拉黑、電話掛掉。就這樣,三天的時間,孫某用相同的方式詐騙了三家蛋糕店。

孫某在實施詐騙後,便將自己的微信號註銷、聊天記錄刪除、打滴滴車的記錄也刪除,共計詐騙三家蛋糕店508元。

民警在詢問其為什麼要詐騙時,孫某說她之前都在這三家蛋糕店消費過,因為自己覺得店裡的蛋糕不好吃,便很生氣,於是就用虛假身份的微信號訂購蛋糕實施詐騙,這樣既出了氣,又有免費蛋糕吃。

目前,孫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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