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来啦

15日证监会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H股“全流通”来啦

分析指出,2018年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政策改革吸引大批新经济企业赴港上市,H股全流通的政策落地将再次推高香港资本市场对内地企业和投资者的吸引力。

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

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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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有哪些变化?

2018年,中国证监会顺利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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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对A股影响不大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此外,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巴曙松建议,为了充分发挥H股“全流通”带来的积极效应,进一步促进内地和香港两地金融市场的互动,H股“全流通”之后在资本流动限制上可以考虑适当放松。

首先,资金结算可以考虑以人民币计价,从而缓解汇率波动问题。其次,近年来,离岸市场人民币资产的投资属性明显提升,而且离岸人民币产品趋于多元化,这为以人民币计价的资金提供了好的投资途径。基于此,监管者可以设立一定的额度,允许内资股股东变现资金投向香港的离岸人民币资产。这一变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内资股股东变现资金的划向问题,满足股东资金在境外配置的需求,而且增强人民币在海外金融市场的计价和结算功能,同时进一步提高离岸市场的人民币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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