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獲刑13年罰金19萬元!陝西神木法院公開宣判2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

首犯獲刑13年罰金19萬元!陝西神木法院公開宣判2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9年11月15日16時,陝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對李智等22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以李智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及其成員於2017年初至2018年末在神木市錦界鎮居民房內開設賭場,組織賭博140餘場,賭資累計達280萬餘元,被告人李智抽頭漁利達70萬餘元;2015年至2018年期間,在該鎮周邊通過尋找酒駕人員,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實施敲詐勒索12起;2015年至2018年在該鎮娛樂場所多次消費後,拒不買單,隨意毆打他人,逞強耍橫,實施尋釁滋事犯罪和違法行為12起。

經審理認為,以李智為首,糾集被告人李永強、周文鑫、劉耀武、裴豔雄等人長期聚集在神木市錦界鎮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該集團成員基本固定,有明顯的首要分子,在首要分子的組織領導下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七十四條等規定,對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李智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9萬元,對犯罪集團其他成員李永強等20名被告人和被告人郝衛軍分別判處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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