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法院民事审判庭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巧解民忧

礼泉法院民事审判庭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巧解民忧

礼泉法院民事审判庭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巧解民忧

2019年11月15日,礼泉县民事审判庭张党库庭长快速结了一起某房地产公司诉程某(男)、范某(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0月12日程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欲购一套单元房,在与范某确立恋爱关系后,程某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时将范某加为共有人。但天不遂人愿,程某与范某未修秦晋之好,后在银行的多次催告下,程某未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范某也在不久之后另嫁他人。2019年10月,该房地产为维护其公司的合法权益将程某和范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被告范某表示其已经结婚,与程某现无任何关系,不愿露面,张党库庭长多次在电话中耐心细致地向范某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及不应诉的法律后果,为打消范某的顾虑,不影响她现在的家庭,告知范某不和程某见面,由法院工作人员陪同分别去相关部门办理解除登记手续,范某终于答应来法院应诉。张党库庭长安排庭室人员兵分三路办理解除手续,一路带程某区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登记;其亲自带范某和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去不动产中心做解除《认购协议》登记,另一路在范某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带程某区不动产中心做解除《认购协议》登记。用时不到一个小时,三方之间的矛盾彻底解决,均表示法院的办案之神速,对办案人员的工作精神表示赞扬。

礼泉县民庭今后将继续加大调解机制,运用多元化解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一致。(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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