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高院发布一份二审行政判决书,当事之企业是耳熟能详的“王老吉”。
从判决书的内容来看,王老吉的新故事不仅与精彩无关,完全称不上跌宕起伏,而且其诉讼过程臃肿又冗长。
6年诉讼,没完没了
2013年3月11日,王老吉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申请,申请的商标内容是“加多寳及图”。
商标局驳回后王老吉申请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驳回。理由为新法即201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可惜王老吉只提交了两张图片。以该案缺乏实体法条的事实基础为由,复审也被驳回,这就已经到了2015年。
不服,就告。
被商评委驳回复审之后,王老吉立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这次迎接他的是幸福的判决。
国知局输在了语言逻辑上。在上述的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国知局认为:“虽然诉争商标有显著识别部分‘加多宝’,但作为立体商标,其整体不具有显著性。”北京知产法院逻辑鲜明,认为:1.诉争商标是个三维商标;2.加多宝及图在商标中占比很大;3.容器只是个普通包装,它本身并不具备显著性;4.如果是容器和文字的组合,那才应该对商标整体是否具有显著特征进行判断。而国知局又说图文显著又说整体不显著,自相矛盾,因此法院由此作出了无缝的推论判决:撤销商评委驳回复审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不服,就告。
只是这次换了角色。转眼到了2017年7月,国知局向北京高院上诉,说王老吉无论如何就给了两张图,我没法看。高院说,你非要用三维商标审吗?你跟三维商标是亲戚吗?你就这么倔吗?迎接国知局的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8月,官司结了没多久,为了响应时代的号召,为建设法治中国添一份力,国知局商评委立刻积极履行法院判决——把王老吉的复审申请又毙了一次。还说,王老吉就给了他两张图。
不服,就告。
北京知产法院叹了口气。法院认为,诉争商标图样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是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修改三维标志申请要求导致的,王老吉不应该背这个锅。所以你至少应该给人家点时间,补交一幅图。于是判决商评委重新审查。
不服,就告。
这次来到了2019年的北京高院,是真的该终了了。法院认为不应当给予补交材料的机会,否则会导致商标档案的记载混乱,不能给。风水轮流转,迎接国知局的,是幸福的判决:撤销原判,驳回王老吉诉讼请求。
一场关于两幅图和新旧法的冲突到此为止。
王什么吉?王老什么? 什么老吉?
首次看见这份判决书时,未免会遭到惊吓:王老吉,申请的商标是加多宝。
细微之处显机关。这个王老吉住在香港,远不是问题,问题是“盗版”。
根据天眼查资料显示,所谓“王老吉有限公司”,差不多是个“三无人员”。
真正的王老吉在这,广州。
他们俩有两个交集:一个是他们都说粤语,另一个是他们都不喜欢加多宝。
“港版”王老吉好像有个爱好,就是不停的注册“加多宝”作为自己的商标。
一时间,不知他到底是凉茶界的集大成者,还是降火界的离间祸水。这位王老吉在特别行政区,自己下着一盘迷惑的棋。
2019年6月,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港版”王老吉发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加多宝的向该县市监局投诉王老吉盗版其商标,混淆视听。结果是王老吉被没收了产盘还被罚了10500元,这件事还没有看到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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