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法院:亲人不养,法院保护“困境”男孩监护权益

罗江法院:亲人不养,法院保护“困境”男孩监护权益

四川新闻网德阳11月18日讯(夏东洁 文/图)都说父母是孩子的铠甲,可这次罗江区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这起案件,着实令人心酸。

罗江区蟠龙镇某村有个刚满10岁的男孩小军(化名),眼神清澈,乖巧懂事,让人惋惜的是,在他4岁的时候,父亲不幸患上了癌症,撒手人寰,母亲小英(化名)也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父亲生病一年后去世,小军便和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生活虽然贫困,但总还有个家。可偏偏命运如此不公,今年8月,作为小军唯一依靠的奶奶也去世了,小小年纪的小军处在了无人监护的危困状态。

村民委员会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向镇政府反映,并协助镇政府一方面努力解决小军的生活和学习困难,一方面查找、联络小军的生母小英,希望其履行起小军的监护职责,但小英却以无力承担监护责任为由明确拒绝,也不配合办理送养等手续。

因涉及未成年人监护问题,镇政府立即上报罗江区委、区政府,并引起高度重视。2019年9月20日,胡勇常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讨论研究困境男孩今后的合法监护问题。会上,罗江区人民法院提出,因小英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小军处于危困状态,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民政部门担任小军的监护人,以彻底解决小军的生活和教育问题。该方案获得胡勇常委的高度认同,并立即安排公安机关负责查找小英下落,法院依法快速处理,妥善解决小军的监护问题,确保其生活和学习不受影响。

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罗江法院立即对接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争取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并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由区民政局将其生母小英诉至法院,申请撤销其生母小英的监护人资格,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9月25日,罗江法院向区民政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区民政局担任临时监护人,为民政部门履行临时监护职责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确保今后彻底解决小军的监护问题,罗江法院、罗江检察院多次碰头探讨,交换意见。区民政局也高度重视,并于9月30日将小军送往旌阳区儿童福利院,小军的生活和教育得到有力保障。

民政局作为临时监护人,在照料小军一个月后,小军的生母仍然没有下落。罗江法院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同时,一直努力通过多种渠道找寻小英的下落。目前,已初步锁定小英在外地的活动范围,待核实后即可推动特别程序的审理和判决。

在此过程中,罗江法院、罗江检察院、区民政局充分履行职责,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确保了未成年得到妥善监护和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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