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實習律師再懟當地律協稱已被迫解除與單位實習關係

深圳實習律師再懟當地律協稱已被迫解除與單位實習關係

連日來,一篇名為《狀告律協的實習律師再出重拳,實名舉報律協涉嫌逃稅》的文章在律師圈廣為流傳。

文章寫到,一個名叫張文鵬的實習律師實名舉報深圳市律師協會,稱深圳市律師協會組織實習律師集中培訓,向每個實習律師收取培訓費兩千元,從2009年至今,此項收入可觀。

“但是深圳市律師協會並沒有給實習律師開具增值發票,而是開具財政專用的非稅收社會團體票據。”

張文鵬稱,社團會費票據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向會員收取會費時開具的法定憑證,社會團體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團會費票據。深圳實習律師並非深圳律協之會員,無義務向其繳納會員費,故培訓費應當屬於深圳律協的其他收入。

“深圳律協利用財政票據將培訓費偽裝成會員費隱瞞其收入事實,逃避繳稅義務。”

11月18日,瀟湘晨報聯繫到張文鵬,他稱確有此事,目前當地稅務部門已受案,等有新的進展會主動告知公眾。

他同時稱,“區司法部門要來我們所裡查賬,所裡說查也是經得起查的。我在宏泰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沒做過違規違法行為,但是出於保護同事考慮,自願和所裡邊解除實習關係。”

當天,瀟湘晨報記者聯繫深圳市律師協會,李秘書長表示,知道被舉報一事,至於舉報內容是否是事實,需要等待相關調查,並說目前內部也在自查。

深圳國稅第一稽查局告訴瀟湘晨報記者,他們確實已接到張文鵬的舉報,詳細情況不便透露。

廣東宏泰律師事務所拒絕接受採訪;接著記者聯繫深圳龍崗區司法局,未能證實或證偽相關信息。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這並非張文鵬第一次懟深圳市律師協會。兩個月前,他曾將深圳市律師協會起訴至深圳鹽田區法院。

他要求確認律協所作的針自己面試考核不通過的結果決定書無效;確認深圳市律師協會不為張文鵬安排面試考核違法等。

對話

【1】答辯狀裡暴露線索

瀟湘晨報:為什麼要告深圳市律師協會?

張文鵬:因為他們延長實習律師的實習期,並且亂收費。政府網上公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有個清單,什麼東西能收什麼東西不能收,都是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的。

瀟湘晨報:你是怎麼發現他們胡亂收費的?

張文鵬:我之前因為延長實習期的事情告了他們,他們給的答辯狀上面寫的,我看到答辯狀才看到的線索,才去舉報的。他們在答辯狀裡說每年有2000人,一人收2000塊錢,開的是財政專用的票,我就覺得這個是有問題的。我已經向深圳國稅局實名舉報,國稅局的領導也已經見了我了,我把相關的證據條已交過去了。

瀟湘晨報:培訓一般是多長時間?

張文鵬:一個月。

瀟湘晨報:也就是說強制性參加?

張文鵬:強制性的,你要是不參加就不給你轉正。

瀟湘晨報:你現在懟他們的點就在這對吧?

張文鵬:對,還有就是他們的面試考核沒有法律依據,律師法中明文規定了四個當律師的標準,擁護憲法,品格良好,通過司考,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並沒有說我們要通過這一年的實習達到什麼樣的標準。

瀟湘晨報:面試一般怎麼做?

張文鵬:面試這一塊,他們就是看心情,他們可以挑你各種各樣的問題,

比方說你穿得不好,像我就是說你這個穿著不太好,你不像個律師。

瀟湘晨報:你當初面試的時候有遭遇這種情況嗎?

張文鵬:那時候通知我是8月15號兩點到六點參加面試,但真實面試是六點二十到七點半之間,一般面試考核一個人是二十分鐘,但對我的考核將近一個多小時。考試過程沒有故意刁難我,但是他們不想讓你過有很多辦法的。

瀟湘晨報:這回的事你想過結果嗎?

張文鵬:一種結果是我可能當不了律師,在深圳這邊,但在其他地方還是沒問題的。還有一種結果是我把這套面試制度廢除,我呢,在深圳當律師。但其實就算我廢除了這個制度,也很難在深圳立得住腳。

瀟湘晨報:不擔心對你的事業有什麼影響嗎?

張文鵬:我從來沒有違過法也沒有犯過罪,這個事我就大不了不當律師了這麼簡單。

瀟湘晨報:不當律師了想做什麼,“家裡有礦”?

張文鵬:去開一個法律諮詢公司,還是照樣做這個法律工作,更加自由了。我父親經商,家境過得去。

【2】我已自願解除實習關係

瀟湘晨報:舉報信上留的地址是宏泰律師事務所的地址?

張文鵬:對,因為要留一個地址,我本能的填了這兒,因為我平時在這裡辦公嘛。只是為了讓別人找到我而已,不是代表宏泰律師事務所的意見。

瀟湘晨報:是怎麼成為這兒的實習律師的?

張文鵬:我那時候是自己找,因為不是學法律的,沒有這方面的資源,就只能自己找,也被騙過坑過。

瀟湘晨報:你的同事知道這件事嗎?

張文鵬:我沒和他們說,他們是在網上知道這件事的。我之前提起訴訟之後,所裡面不持支也不反對,因為這是我個人的訴訟權利,舉報也是法律允許的框架之內。對於這件事,同事、領導都是持中立態度。

瀟湘晨報:會擔心對律所有什麼影響嗎?

張文鵬:現在區司法部門要來我們所裡查賬,所裡說查也是經得起查的。我在宏泰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沒有做過違規違法的行為,但是出於保護同事考慮,自願和所裡邊解除實習關係。

瀟湘晨報:司法局為什麼要來查賬?

張文鵬:因為他們查不了我,我不是律師,他們只能查所裡的律師。我也只能被迫和律所解除實習關係。

【3】收到很多律所工作邀約

瀟湘晨報:你的文章發在劉昌松律師的微信號上,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張文鵬:我提起訴訟之後他就知道這個事了,我們就加了微信,他把我的訴訟材料發到網上去了。

瀟湘晨報:他怎麼說?

張文鵬:他說,現在某些律協存在涉嫌通過培訓、藉機斂財現象,提醒我注意保護自己。

瀟湘晨報:有別的律師事務所向你發出邀請函?

張文鵬:

有有有,很多。有大量的匿名律師添加了我的微信之後給我發紅包,五千一萬的發,鼓勵我,不過我都沒有去收,我沒有理由去收這筆錢。

瀟湘晨報:都有誰聯繫過你?

張文鵬:很多全國知名律師都找過我,紛紛表示願意公益代理我的案件。他們給了我很多指點,還有人在微博上轉發了我的事情,說“有這種質疑精神的最適合做律師了”。

瀟湘晨報:你想對聲援你的律師們說什麼?

張文鵬:我想說,感謝全國律師的支持和關注,依法治國離不開我們的努力與付出。

【4】再懟律協不是出於賭氣

瀟湘晨報:現在想好找誰為你辯護了嗎?

張文鵬:現在全國的律師都在聲援我,現在已經找了代理律師,一位享譽全國的楊律師。

瀟湘晨報:為什麼選他?

張文鵬:他之前是律師協會的面試考官,他認為這套制度違反律師法的規定,自願不擔任退出了。而且他本人在行業內也是一個兢兢業業的大咖。

瀟湘晨報:你身邊的朋友會覺得你是個槓精嗎?

張文鵬:這個沒有什麼槓精不槓精的,我們依法辦事。行政收費的門檻是特別高的,他們利用考核之便,隨意收費。

瀟湘晨報:有沒有人說你是網紅?

張文鵬:都有啊,舉報信下面有很多評論,大家的是非觀念是非常明確的,大家對律協是早有怨言,所以這個案件才會引發這麼大關注。

瀟湘晨報:據說你實習律師的考核沒合格,原因是單獨出庭調解,宣判不合法,判決書中顯示原告身份是律師。

張文鵬:沒有單獨出庭調解這個事情,他們自己給的理由。宣判這個事我就是把原告叫過來讀了一下判決書,這個合法。第三個是因為法官把我的身份打錯了。

瀟湘晨報:你第二次懟深圳律協會不會有賭氣、洩憤成分在?

張文鵬:這個沒有,因為我是看了他們的答辯材料才知道他們涉嫌違法線索,他們是自己把自己賣了。

瀟湘晨報:你家人知道這個事嗎?

張文鵬:父母知道啊,他們也都堅決的支持我。當然他們也是比較擔心我的,我覺得我個人可以應對。

【5】學軟件的,對法律感興趣

瀟湘晨報:學法律是你個人的意願嗎?

張文鵬:純粹是我個人的興趣愛好,我本科學的是軟件工程,自學的法律。大學的生活比較枯燥乏味,我沒有很多事,就看書、聽課,學些自己想學的東西。

再有就是我爸經商,常年有些糾紛,我會幫他處理,在處理的過程中也需要這個法律,就有興趣。

之前幫我爸接待過一個案子,他們欠我爸的錢不給,我爸就去打這個官司,打贏了之後被告不執行,天天開豪車逍遙法外,我就和執行局較勁,還有去各地告狀,成功的把這筆錢要回來了。

從那之後我就對法律職業特別感興趣,堅持為民做主。

瀟湘晨報:之前對律師的設想?

張文鵬:

之前對律師的設想,就是我現在做的。我現在做的就是一個律師應當做的事情。

瀟湘晨報:開始實習之前,知道這些事嗎?

張文鵬:不知道,當律師之前我從來不知道這些事,當律師之後才知道的。

瀟湘晨報:碰上的時候是什麼反應?

張文鵬:我剛開始申請實習證的時候就決定和這個制度碰一碰。因為我是一個法律人,我覺得從法律上來說這些事情是非法的,到後來果然夢想成真了。我也沒有什麼過錯,我就和他告。

瀟湘晨報:為什麼在深圳實習?

張文鵬:我當時是在廣州讀的書,讀完了就留在廣州了。我覺得我在法律層面是槓槓的,我在實習一年內做了很多的名案大案要案,收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瀟湘晨報:有沒有參加過什麼印象深刻的案子?

張文鵬:今年我做了一個案件,就是曹某方盜竊罪刑事申訴,15年的案經過我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終於獲得了深圳市法院的再審決定書。這個案子,我前前後後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當事人比較窮,請不起律師,我是以非律師的名義幫他起草這個申訴狀,由他自己去申訴,前前後後倒貼了快兩萬塊錢。

瀟湘晨報記者 溫豔麗 實習生 朱文靜 林穎嫻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瀟湘晨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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