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尽好职责,给镇上造成了严重损失,我知错、悔错,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东昌府区沙镇镇建委原主任杨某某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被查处后,后悔不已。
2018年3月,东昌府区纪委接到市委巡察组转来的关于沙镇镇建委原主任杨某某有关问题线索,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组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发现了沙镇镇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其中之一就是该镇部分村干部在危房改造档案中弄虚作假,违规享受危房改造待遇。
2012年、2013年,东昌府区连续两年下发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申报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必须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或无房)两个条件,然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审批过程,乡镇建委要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核实相关情况。
杨某某自2006年担任镇建委主任后,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在干部群众中的口碑较好。在基层工作时间久了,面对繁重的任务,杨某某逐渐产生了懈怠、敷衍心理。面对危房改造这项事关贫困群众生活的大事,杨某某本应认真、严格按照工作申报标准、操作程序程序来进行,但此时他却认为“申报的材料都经过村里集体评议,并且公开公示,应该没什么问题,再说全镇这么多危房改造户,上级也不会挨家挨户去调查核实。”他把责任心抛之脑后,工作中仅依靠上报的材料就予以审核通过,给虚报套取者提供了机会。
杨某某在沙镇镇工作20余年,曾担任过两个管区的书记,对各村情况都大体了解。通过审核材料,加上日常的了解,很容易发现“瞒天过海”者。杨某某却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担心审核把关太严,影响危房改造工作进程。
2015年,东昌府区住建局、财政局在全区开展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工作。杨某某接到该通知后,深知自己之前审核把关不严,慌忙开展排查。经过自查自纠,2012年至2016年,该镇25个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5户农户骗取危房改造款共计29.05万元,已全部退回至沙镇镇财政所。
杨某某工作中走过场、把关不到位,让原本严谨规范的危房改造工作“变了味”,表面上看是工作态度问题,实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种表现。他工作中只是做做样子,并没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虽然事后认识到错误,主动挽回损失,但已经造成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后果,必须毫不含糊地严肃处理。2018年6月,东昌府区纪委将杨某某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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