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擺賣不聽勸還揮拳打人!你攤上事兒了...

本報訊 近日,梅縣區法院審結了一起擺攤商販毆打執法人員的案件,被告人葉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7月17日8時30分,梅縣區雁洋鎮執法人員到梅縣區雁洋鎮一村市場對佔道經營、亂擺亂賣攤位進行整治。執法人員在市場外公路花帶旁發現被告人葉某的水果攤位亂擺路邊經營,便多次勸說撤離,但葉某不滿,對執法人員進行毆打。經法醫鑑定,傷者為輕微傷。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目無國法,以暴力毆打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法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宋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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