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萬億行政事業性國資亮家底,人大立法呼聲漸高

又一項國有資產家底亮相。最新統計顯示,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已經超過33萬億元。

10月23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2018年度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下稱《專項報告》)。一些委員建議,要加快制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法,為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提供法制保障。

家底如何?

當日上午,財政部部長劉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表示,經過70年的接續努力,我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規模實現跨越式增長。包括公共基礎設施、教育、醫療衛生等資產在內的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達23.4萬億元,為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33万亿行政事业性国资亮家底,人大立法呼声渐高

具體來看,截至2018年底,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33.5萬億元,負債總額9.9萬億元,淨資產23.6萬億元。其中,行政單位資產10.1萬億元,事業單位資產23.4萬億元。

中央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4.7萬億元,負債總額1萬億元,淨資產3.7萬億元。地方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28.8萬億元,負債總額8.9萬億元,淨資產19.9萬億元。

此外,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統計,截至2018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484.7萬公里,全國內河航道通航里程12.7萬公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296處,文物藏品總計4960.4萬件(套),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公共租賃住房1200多萬套。

上述即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家底情況,但在分組審議中,一些參會人員認為,統計報表上還存在改進提升的空間。

朱明春委員說,有相當一部分可計價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還沒有進入到會計報表,淨資產23.6萬億並不含480多萬公里道路,這些道路二級以上的居多,絕大部分是國有資產,等級航道有6.6萬公里,還有一些已經收儲的國有土地,還有大量的保障房,這些都是可計價的,這部分沒有含在23.6萬億裡面。

尹中卿委員也認為,要加快對一些特殊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定位,如全國社保基金、戰略性物資儲備、國有土地儲備、保障性住房,還有大量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尤其是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設施資產,還有國防資產等,這些問題都需要一一釐清。

韓梅委員表示,要積極探索制定公共道路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的入賬核算方法,這個工作要從本屆全國人大任期以來倒排時間表,力爭到2022年前全面實現政府向人大全口徑報告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

如何管理?

家底很大,如何管好也是一件難題。廖曉軍委員認為,摸清國有資產“家底”,是一項難度很大的工作,當前的進展實屬不易。然而,摸清“家底”並不是目的,應進一步著力於管好、用好國有資產。

針對如何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分組審議中,一些參會人員也提出不少意見和建議。

33万亿行政事业性国资亮家底,人大立法呼声渐高

杜黎明委員說,,要建立全過程、全鏈條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監督機制。在地方調研中發現,有部分資產因管理出現斷檔,長期未進行產權登記,導致底數不清;一些單位辦公業務用房已竣工使用多年,但長期未辦理竣工決算,滯留於在建工程。

“33.5萬億全國行政事業性資產中,地方佔比28.8萬億,這麼大的地方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尤其值得關注。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指導和推動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加強對行政性國有資產從形成到消亡的全生命週期的監督,把人大監督拓展到預算安排、資金撥付、項目建設或設備採購、財務決算、產權登記、投入使用、資產處置等各個環節。”杜黎明委員說。

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汪康說,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是一件大事情,當前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比較亂。比如,有的單位資產特別是房子閒置比較多,有的出租,租金是否上交了?造成資產的閒置和浪費,甚至腐敗。

尹中卿委員表示,目前大量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實際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可以先解決不同級別的問題,把同一級別不同部門的國有資產先統一管起來,確立一個統一的部門,比如設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或者把現在的機關事務管理局升格,賦予其更大的權利,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加快立法?

對於健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劉昆在報告中介紹,財政部制定出臺了《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管理制度,為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據。

分組審議中,一些參會人員認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在人大沒有立法,國務院也沒有出臺條例,靠部門規章,這個法律層次不夠,執行中會打折扣。

杜黎明委員說,目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法律只有企業國有資產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管理方面尚無法可依。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抓緊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安排,儘快落實制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法,為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提供法制保障。

吳月委員說,要加快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立法工作,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納入法治軌道,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和效益。“前幾年,鄉村小學撤併造成許多校舍閒置浪費,有關單位想盤活這些資產,但學校已不存在,找不到相關的依據和規定。”

全國人大代表楊松也建議,全國人大把制定一部統一的國有資產管理法納入立法規劃。目前僅有企業國有資產法,對於四大國有資產,比如行政事業性的國有資產,還只是由行政規章來調整,這是遠遠不夠的,它的立法級別太低。

“可以考慮制定一部統一的國有資產管理法,作為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這是我國在國有資產管理上的頂層設計,可以提升法律的層級,解決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國家治理法治化的制度短板,統一的立法還可以節約立法資源,建立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的有機整體。在國有資產管理法之外,還可以輔之以行政規章去解決不同類型國有資產管理的特殊問題。”楊松說。

當日上午,劉昆在作報告時表示,將推動法治建設。積極開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立法研究論證工作,研究進一步提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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