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這名人民警察甘當“保護傘”,淪為了“階下囚”

“從一名執法人員成為‘保護傘’,從一名頭頂國徽的人民警察淪為‘階下囚’,他不僅給家庭和個人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也給公安事業帶來十分惡劣的影響……”2019年10月17日,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召開“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該局主要負責人神情凝重地說。

2018年12月,碧江區紀委監委接到銅仁市紀委監委關於反映涼水井派出所民警方虎兵向賣淫團伙通風報信等問題的轉辦件。於是,碧江區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初步核實後對方虎兵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調查瞭解,2017年6月4日,方虎兵帶隊到銅仁一家賓館抓獲幾對賣淫嫖娼男女。在訊問過程中,他發現賣淫嫖娼男女都是通過同一賣淫組織進行賣淫嫖娼。

“如果辦成刑事案件,就會增加許多工作量,況且組織賣淫的謝某也通過朋友楊某來找我求情。”為減少麻煩,儘快結案,方虎兵便安排輔警把筆錄改為通過微信搜索、搖一搖等方式聯繫的單一賣淫嫖娼行為,想按照治安管理進行簡單處罰。

筆錄做好後,方虎兵便向涼水井派出所原副所長張某某和派出所原所長馮某請示,一致同意只對賣淫嫖娼男女每人處罰5000元罰金,便對該案草草了結。

在處理該案中,方虎兵突然發現,這是一條撈錢的“好路子”,於是,他通過朋友楊某與謝某商量,由他向謝某提供幫助,確保謝某所在的賣淫組織在涼水井派出所轄區內不被查處,謝某每月給方虎兵、楊某好處費3萬元。

就這樣,方虎兵為賣淫組織當起了名副其實的“保護傘”。

銅仁這名人民警察甘當“保護傘”,淪為了“階下囚”

圖為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召開“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現場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間,方虎兵先後8次以打電話及當面告知楊某,再由楊某向謝某傳遞信息的方式,幫助謝某所在的賣淫組織逃避處罰。短短1年多的時間,收取了賣淫組織提供的好處費38萬元。

2019年4月,方虎兵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司法機關。馮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張某某受到開除黨籍、降級處分,並調離公安系統。其他相關涉案人員也進行了嚴肅處理。

2019年8月,方虎兵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2019年10月,馮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針對方虎兵案暴露出的問題,銅仁市碧江分局立即開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深刻剖析案發原因,吸取教訓,認真檢視問題,查找漏洞,建章立制,抓好整改,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防止“悲劇”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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