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三力齊發”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見效

銅仁市堅持把落實巡察整改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試金石”,緊扣誰來改、怎麼改、如何督等關鍵環節,積極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機制,紮實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見效,切實發揮巡察監督遏制、震懾、治本作用。

嚴肅反饋“增壓力”。巡察情況實行“雙反饋”機制,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一對一”反饋問題和整改意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或巡察辦負責人參加反饋會,提出巡察整改要求,明確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巡察村(社區)發現的問題同步向鄉鎮和村(社區)“雙反饋”,由鄉鎮黨委牽頭,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和涉及鄉鎮問題的整改主體責任,督促指導村(社區)黨組織承擔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合力抓好整改落實。同時,組織已巡單位和未巡單位召開集中反饋會,通報每個已巡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已巡單位代表作整改表態發言,既督促已巡單位認領問題、全面整改,又督促未巡單位對照自查、未巡先改,及時傳導壓力,壓緊壓實整改責任。二屆市委第一至五輪巡察反饋問題4415個,提出整改意見930餘條,召開集中反饋會通報巡察發現突出問題320餘個。

協作聯動“聚合力”。每輪巡察情況及時向紀委監委和組織部通報,巡察整改情況納入紀委監委和組織部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既督整改進度又督整改實效。紀委監委、組織部和巡察組“三方聯審”被巡察單位整改方案和整改進展情況報告,書面反饋審核意見420餘條。認真落實《銅仁市委巡察整改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紀委監委、組織部、審計局等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通報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情況和移交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凝聚監督合力,推動形成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組織監督、審計監督等其他監督相銜接的工作機制,以“監督常在”推動巡察整改常態化、長效化。截至目前,二屆市委第一至五輪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措施8462項,問責和約談2409人次,巡察利劍作用得到有力彰顯。

標本兼治“添動力”。堅持“改”和“立”相統籌,既著眼“當下改”,又推動“長久立”,督促健全長效機制,紮緊制度“籠子”,切實把巡察成果轉化為改革發展的“助推器”。針對巡察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梳理後分類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整治。針對巡察發現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不規範等問題,及時移交組織部出臺了《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質量評估體系(試行)》《銅仁市黨員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從制度機制層面推動黨的建設強起來、管黨治黨嚴起來。截至目前,通過巡察發現問題、推動整改,督促相關領域加快“廢改立”,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規定2100餘項,推動巡察發現問題整改4239個,不斷深化和拓展了巡察成果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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