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高空抛物”
相信不少人都是心惊惊!
大到花盆、酒瓶
小到烟头、鸡蛋、果核
这些看似平常的东西
一旦从高空坠落
极有可能会致人受伤、死亡
最近
杭州一小区的“高空抛物”事件
更是引起一阵轰动
一楼的住户把他的33个邻居都告了……
碗从天降无人认
楼上邻居均存疑
7月29日上午10点,在杭州萧山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层抛掷碗盆砸坏一楼玻璃棚顶的事情。
尽管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一楼住户老张受到不小的惊吓,平复情绪后便将楼上的33个邻居都诉至萧山法院。
“这不是楼上第一次往下抛东西了。今年5月份的时候,就有人丢饮料瓶下来,砸裂了一块玻璃,现在裂痕还在。”据老张介绍,他所在这幢居民楼有18层高,一楼住户每家都有一间玻璃阳光房,楼上丢弃的烟头、废纸团、易拉罐等物品常落在棚顶上。
事件发生后,老张查看了小区监控。从监控中看到一个青花瓷碗掉下来,砸到玻璃棚顶后,迅速高高弹起,落到棚顶四处。这一砸直接砸裂了五块玻璃。据估计,这只碗直径约16厘米。
“每次有东西抛下来我都去业主群里问,可是大家的反应不咸不淡。往日里顾念着邻里和睦,现在越来越过分了,五块玻璃换下来也要花五千多块钱。”老张照常先在业主微信群里询问,在无人承认的情况下,8月1日,他向萧山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抛物者主动现身
法官:结案不结仇
“非常理解一楼业主的心情,为了邻居间和睦,我建议大家出钱安装摄像头,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一楼业主,我发誓绝对不是我家扔的,我们家没有青花瓷碗。 ”
一听说老张动了真格,业主微信群里炸开了锅。有的业主排队发起了誓,以自己人格担保求清白,还有的业主绘制了抛物线排除自家嫌疑……大多数人都希望私下解决,不愿意将邻里问题搬上法庭。
“高层住户抛掷物品的随意性大,违法成本低,很难被抓现行。一般会以大家平摊费用的方式解决问题。”法官认为,这类纠纷关乎邻里和睦,以调解方式结案是最不伤和气的办法。
通过引导业主自主举证、法院走访调查等方式,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一步步地缩小怀疑范围。终于,迫于法院办案压力和自身愧疚感,家住5楼的小刘站了出来。“案发那天,家里老人给小孩子在阳台水池洗手,不慎将放置在阳台上的瓷碗碰落到一楼。”小刘称自己不是有意隐瞒的,他10月份才加入业主微信群,收到法院传票后询问了自家老人才了解此事。
结案不结仇。在法官的调解下,
小刘与老张达成和解,同意向老张及2幢所有收到法院传票的业主朋友进行公开致歉,并就老张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赔偿。法院灵活运用调解方法
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
还有个好消息
近日,对于“高空抛物”这一行为
国家出手了!
高空抛物
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具体措施。其中,对于故意高空抛物情形严重的,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过程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从重处罚
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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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屡酿悲剧
下面这些例子看得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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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
杀伤力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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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
不仅不文明
还会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大家除了自律
也要劝告他人
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
害了他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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