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辞职半年,就是找不到人接手工作,老板老用压工资威胁,该直接甩手走人吗?

哟西唷


你这个“提辞职半年”有点歧义啊,到底是你口头提辞职有半年了呢,还是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有半年了?“提法”不一样,决定了你做事的方法也就不一样。

如果你是口头提辞职有半年,那么你肯定不能直接甩手走人的。真这么做了,老板真的会扣压你的工资,而且你还没办法要回来,因为这种情况下你直接甩手走人的做法是不符合公司的离职规定,更是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员工离职程序。因此,你如果口头提辞职,一定要知道这是无效的做法,你必须改变辞职的方式。

如果你是书面提交辞职半年了,那么不管什么原因,你现在都完全可以直接、毫无顾忌地甩手走人,而且你不用承担任何劳动风险以及责任,老板也无权扣压你的工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书面提出辞职报告,只要过了30日的工作交接期限,不管老板有没有招到人,也不管老板愿不愿意放你走,你都可以直接甩手走人,不用办理离职手续,走了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还得给你结清工资。所以从你的情况来看,你半年前就已经打了书面辞职报告,所以这意味着你从前5个月起就可以随时甩手离开公司的,而你因为老板一直招不到人没法交接工作多留了5个月,做的已经仁至义尽了,现在老板还不放你走,那么你随时可以直接甩手走人。

更为重要的是,老板竟然还用压工资来威胁你,这是要把你吃的定定的啊。照这样下去,那老板一天招不到人,你就一天不能走,三年找不到人,你就三年不能走,十年找不到人,你就十年不能走吗?如果这样,老板虽然有问题,那你自己的问题也很大,你就要自己反思一下了。所以,当你的老板第一次这样威胁你的时候,你就要勇敢的走人、决绝的走人,不要再对老板有任何的幻想。

另外你需要知道一点,老板以找不到人接手工作为由让你继续留下来工作是没有法律道理可说的。因为你作为员工,没有任何责任承担老板公司人手交接的事,这个事只跟老板的公司有关,是老板的公司要去解决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所以你没必要一直等下去。只要你提了书面辞职,最多等30天,之后不管老板找没找到人接手工作的人,你都可以随时甩手走人,不必理会老板的其他话。老板之所以会用其他的话匡你、威胁你,就是欺你不懂劳动法律。

因此,我最后针对你的问题给你提一个可行的对策。如果你半年前提的辞职是口头辞职,不是书面辞职的,那么从明天起,就赶紧写一份书面的辞职报告,然后再干30天,你就可以走人了。如果你半年前就是书面辞职的,那么明天去老板的公司直接说不干了,让老板找人交接一下工作,然后给你结清工资。如果老板不让你走,或者有压你工资的意思,那么到时候你直接去劳动局投诉。

总之辞职记住一个诀窍,书面打辞职报告,然后等30天,无论老板放不放人,都可以直接甩手走人。


Sir聊HR


个人建议:不要直接甩手走人,提交离职申请书,走法律流程。

从法律角度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一个月后,你直接离职,不用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在这过程中,你要保留好你的申请离职证据。

如果,你老板用压工资威胁你,根据劳动法第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你的老板了。

小公司的老板一般法律意识薄弱,觉得这样可以留下员工,如果你去告他,基本他也吃不了兜着走。

你有理有据有法,且走的意志坚决,他就不会再强留你了,他现在就是看准你犹犹豫豫,才这样威胁你。

从人情角度来说

你可以和你老板明说,我现在家里很难,我怎么做不来这份工作之类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你告诉他,我现在这样的心情做下去,效率也慢,给公司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希望能离职。


你的离职之心一定要坚决且让你老板看到,不然你还想再纠结半年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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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我是凌凌,职场领域创作者,以下为我的回答,感谢您的阅读~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甩手走人。

提辞职半年,就是找不到人接手工作,老板老用压工资微信,首先针对提辞职半年,这个方式是怎么样的?下面根据不同的方式来分析回答

1、口头提离职

口头提出离职,这种是没有任何的作用,因为有可能领导认为你是闹着玩,根本没有放在心上,所以更不可能用安排人来交接,至于老板压工作,则可能认为你没有走正常的流程,所以不管怎么样,离职一定要走书面的申请,建议直接找行政部门或者HR看看工资正规的离职手续该怎么走。

2、书面提离职

如果是书面申请,建议至少提前30天提交给HR并由领导签字确认,正式的告知领导你要辞职了需要招人来交接你的工作。如果是按照正常的提前30天书面申请,并且整理好工作,但是领导就是不安排人交接工作,老板用压工资威胁你的,建议可以走法律途径,切不可直接甩手走人,这样没有交接工作,就算日后再来处理这件事情,很有可能成为领导不放人或者不给工资的把柄。

3、另外关于辞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辞职尽可能先以面对面向直接领导提出,让领导有心里准备。

2、一定要配合行政部门或者HR的管理规范,正式的提交书面的申请或者辞呈。

3、注意工作的移交,按照公司规定上缴所有的系统帐号,工作档案,各部门的签字流程等,确保能优雅的离开公司。

4、离职后建议谨慎谈论前公司的领导或者主管的事情,所有接手的前公司的客户及相关的保密信息资料等。

总结:

辞职必须按照公司的正规流程来操作,如果公司仍旧不放人,建议可以走法律途径,切不可甩手直接走人,另外在辞职的时候,必须注意各种手续、或者文件,客户交接工作。


我是凌凌,欢迎关注@凌凌跑跑跑,我们一起在职场升级打怪~

凌凌跑跑跑


提 辞 职 半年,就是找不到人接手工作,老板老是用压工资威胁,该甩手直接走人吗?该不该直接走人,这要看 你 辞 职的决心及迫切程度,如果你 已 经 找好了下家,下家比现在的单 位 又 好很多,那么就应该直接甩手走人(在劳动法许可范围内)。看你的问题,已经提出辞职半年了,感觉你 辞 职 愿望的迫切程度还是不高,所以你到现在还没有离开原单位。

老板以压工资来威胁,不让你走,这是违法的,如果老板真敢这么做,可以 通 过 法律途径解决,不要让老板的 威 胁 吓唬住你。至于半年的时间都 招 不 到人来接手你的工作,只要你 按 正 规方式提出辞职,就不要管他 招 没 招到接手工作的人。辞职要递 交 辞 职报告,口头和老板说没有法律依据。递交辞职报告30天后,你就 可 以 走人了,老板要是敢扣你工资,你可以找劳动局、或法律途径解决。

根 据 你 的问题,感觉你还是很犹豫是 否 直 接甩手走人。所以给出如下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1、【你辞职的决心、及迫切程度】

如 果 你只是不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干下 去 了,但 还没有找好想要去的单位,你就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等找好 了 要 去的单位,再向老板递交辞职报告。递交辞职报告30天后,如果单 位 还没有招到接手你的工作的人的话,你也是可以走人的,这是劳动法许可的,不能单位总招不到人,你总要留在原单位吧。

只 要 你 找好了下家,并且递交辞职报告超过30天了,你就果断离开吧,老板要是压你工资,你有劳动仲裁、及法律途径解决。

2、【犹豫不决】

可 能 你 还没有找到好的下家,但是又 不 想 在 这 个 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了,提出辞职。单位找不到人来接手你 的 工 作,老板又以压工资的方法威胁你,所以你一直没有走人。

如 果 是 这样的话,你还是继续留在这个单位工作,边工作边找下家,这样 可 以 维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否 则 出 现了工作断档期,没有了生活来源,会使生活的质量下降的。

不 管 今 后你想怎么做,都要以法律法 规 为 标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你就可以放心的去干,不要有顾虑。

山海同欢祝你工作顺利!


山海同欢


观点:

要求与老板交接工作,如果其不同意,走法律途径。

一、员工权益受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

这个时间可以让用人公司重新招个人,然后让你把工作交接清楚。

而你提了辞职半年,如果是口头的是无效的,必须得是书面申请。如果老板故意不让你走,那么谈判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

注意点:

无论老板怎么做,都不要拿工作出气,更不要意气用事,导致工作出错,公司遭受损失。如果是这样的话,到时候反倒不占理。

所以,跟老板协商,拿到离职赔偿,并且必须现在要让你辞职。否则,就诉诸法律。


笔记先生


千万不要,不要让自己“有理”变成“无理”。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劳动法规定的这句话。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提辞职半年是口头说的还是有书面申请。


如果口头说的没有人能给你证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能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老板你要辞职,这样的辞职方式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所以现在请你写辞职申请递交公司人事部门。

没人交接工作该如何处理?

你整理好自己的工作,把应该交接的工作按照公司的交接标准填写好,没人接受是公司的问题,你要做的就是把你应该交接的工作做好。


你的工作做到位了,公司就没有办法找你的麻烦和不足了。

老板用压工资威胁你是真的不想让你走还是想逼你自离,这个还有待确定。

为什么这么说呢?

老板威胁你,利用压工资不想让你走,但是老板不傻,知道就算是留住了你的人也留不住你的心,你表面上是留下来了但是你已经没心工作了,要这样的一个空壳有何用。

可能老板的目的就是想逼你自离,你可千万不能上当,你不做交接擅自离职,正好不用发给你工资了,你岂不是吃了大亏了。

总结:只要是我们没有做错,就有劳动法保护我们,如果你不做好交接工作,擅自离职,甩手离开,那么老板正好有借口不给你发工资,可千万不要冲动行事。


大牙嘟嘟职场论道


早该有如此决断了!要不也不会半年辞工不掉。直接甩手走人不可取,一定要依法办理辞职手续。

一、半年辞工不掉,说明你的辞职意愿不坚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想辞职不干,这是法律赋予你的合法权利,公司无权剥夺。公司以找不到人为由,并以压工资相威胁,是毫无道理,也是极为错误的,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规定劳动者辞职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是给用人单位留有足够的时间来找人接替,不至于因劳动者辞职而影响生产经营。

公司找不到人那是公司的原因,你已经尽到了通知公司的责任义务,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公司舍得给员工高工资,岂有找不到人的道理?如果舍得给你高工资,我想你也不至于要辞职吧?卡着你不让你走,还是想继续用你廉价的劳动力吧?这才是公司不让你走的根本原因。找不到人接替只是一个借口罢了。

从老板拿压工资相威胁来看,你的公司就是一个不规范的公司,规范的公司不会做出这样的事。也难怪留不住人,找不到人了。

你能坚持到半年不走,对公司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于情于理于法都说得过去。之前半年,之所以辞工不掉,我想还是与你的辞职意愿不够强烈有关。经不住公司的劝说,或对公司抱有给你加薪方面的幻想,而患得患失吧?如果你辞职的意愿坚决,哪有半年辞不掉的道理?

二、辞职一定要依法履行辞职手续,直接甩手走人不可取。

我不清楚你半年前是口头提出的辞职申请,还是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如果是口头提出的辞职申请,那是不算数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申请才合法有效。

如果你真的是以口头形式提出的辞职申请,就权当是晚辞职半年,吃个哑巴亏吧。从现在起,重新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耐心等待30天。

待满30天,如果公司仍不放你走,老板还要压你工资相威胁的话;你就理直气壮地甩手走人即可。

公司不仁,你也没必要对公司讲情面。带齐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你的工资一分钱也少不了。公司必输无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谢谢信任!


职场心语刘


提辞职半年,就是找不到人接手工作,老板老用压工资威胁,该直接甩手走人吗?我的答案是:不能。一定要为自己的权益进行争取,要把事情办妥才可以,避免以后有麻烦。

第一,老板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01.关于辞职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法中有明确的关于辞职的规定,也是应该写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02.老板的行为明显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中的规定。

本来劳动法中要求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就是为了给企业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你已经提出辞职半年,说明你履行了合同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而老板以找不到人接手工作为由,并以压工资为威胁,不让你离开,老板已经违反了法律。这种行为是一些老板的惯用伎俩,也是有些不守规矩的公司,将开工资的日期放到20日之后的最大原因。

第二,老板这样做的原因分析。

01.原因之一:老板不想让你走。

老板之所以这样做,首要原因应该还是不想放你离开,多以用这种方法留住你一天算一天。因为找一个不熟悉岗位的人接替熟练岗位操作的人,会带来很多工作上的不便,既然你并没有强烈要求离开,那么老板拖一天算一天,有你的人在,工作有人干,到了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再放你走,因为你已经在提交辞职报告后有坚持了半年,说不定能坚持一年。

02.原因之二:找不到人接替你。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只是一个简单的推测。那就是企业的经营效果不好,其他人员已经是满负荷运转,没有人能够分身来分担你走后留下的工作任务;如果重新招聘人员,因为效益不好,能够给出的薪资和福利条件肯定不会太高,又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所以用这种手段阻止你离开,虽然是以身试法,但是违法的成本不高,这样做对老板来说很有利。

第三,这种情况一定要快速解决,不能再拖下去了。

必须找老板面谈,说明现在的情况,敞明自己必须离开的的观点,并主张自己应有的权益,必须给出明确的态度,斩钉截铁的告诉老板你的想法,不能再犹犹豫豫,否则老板肯定还会以各种理由搪塞和拖延,并且让老板给出具体的时间,或者你自己定一个时间,这个时间不能太长,因为你已经仁至义尽,不需要再留面子。

02.第二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老板还是那样对你的要求不理不睬,那也没有办法,只好放下情面,再次向老板声明主张之后,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不过事先向老板声明一下,如果再不解决就会采取这样的措施,老板没准害怕处分和罚款,就同意你离开了。记着,在主张自己的权益时,一定不要忘了老板压你的工资。

这种情况不建议你甩手走人,如果甩手走人的话,不但会损失老板压你的工资,还会有很多麻烦。比如开不出离职证明,你下次入职会有麻烦;社保和人事档案的转移也会遇到阻碍。所以,尽量把事情办妥再离开。

虽然作为一个劳动者,在和老板、企业博弈的时候始终处在劣势地位,但是该争取的权益也要争取,尽管有些难度,但是也要努力,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那些无良老板的一种反击。职场如江湖,且行且珍惜!


张小九na


面对这个问题,山西1哥有不同看法:提辞职半年,就因为压点工资不走,误了多少大事,这个账算过吗?

第一,决定辞职就坚决离开,决不拖泥带水

先不说题主的辞职决定是不是正确,那是另一个问题。已经提辞职半年,这半年怎么过的你自己心里清楚,为什么不走?老板压的那点工资,让我看来不过是女孩扎头的细绳儿,真的就把你绑定了?

压的那点工资有多少,一个月的呗?无论你的工资有多高,那都是能力变现得来的,半年时间干自己想干的,能力增长多少?如果为了一个月的工资,我看你可以打消离职念头了,老板肯定能做出也能做到,永远压你一个月工资。如果压得多了,不是公司有问题就是你有问题。


第二,不建议维权,维权也需要成本

我看到有不少人建议题主走正常程序,最后去维权。关于《劳动法》,我很认同张五常教授的观点,就是给那些不入流的小律师做了点好事。我们在职场上打拼,主要的目的还是成长,实现能力变现。一切都要围绕这个来进行。花大量的时间、经济、人际成本,到头来结果还不确定,真正的得不偿失。这些事情还是交给时间不值钱的人去干吧。

第三,下一步往哪里走,建议题主想清楚

因为我判断,题主所以优柔寡断,还有一种可能是,下一步做什么并没有确定,辞职可能是裸辞。如果真是这样子,我倒是觉得可以再拖拖,利用这段时间好好想想下一步的规划。

跳槽正常,裸辞我是坚决反对。跳槽也要越来越好,不能空转。人往高处走呢,如果仅仅原地打转,没有任何意义。

我是山西1哥,混迹职场30年,喜欢琢磨职场上的那点事儿。我所说的话,只给想听的人听,是你吗?关注我,私信必复。

山西1哥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现在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一直在转变。从以前的“大锅饭”到现在的自主创业,变化不可谓不大。打工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样,打工也是需要双向选择的。

第一,不知道你和老板有没有用工合同。如果有,合同期没到,这就是你自身的问题了。既然自己无意中种下的苦果,忍着也要做到合同期。或者你的下一家愿意为你出违约金,才是好办法。

第二,没有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同样没有约定工作期限,这就是老板在故意拖延了。做好证据留存,做到提前告知。确定好时间去领取剩余工资,安排好工作交接,就可以另谋高就了,但是临走时告诉他不给工资会去告他,相信一般人不会太绝情。

第三,已经告知半年了,还是以没有人接替为由,并且以压工资威胁,这就是证明了你的软弱。将心比心,既然要走,肯定是有不顺心的事情。不管是工资还是人情世故,能坚持半年已经仁至义尽了,该翻脸还是要翻的。留存证据,彻底放手,逼着他要工资。劳动仲裁机构可不是吃素的。

只要自己行得正坐得端,证据在手,有什么可担惊受怕的。老板也怕劳动仲裁,只要在那挂上号,不止你工资的问题,他的腰包也会有风险。不要心软成全了那些不良商人。

这这个社会上,需要更多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帮扶。人人都按照规矩办事,社会将会安定和谐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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