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股市造假,中国也需要一部“萨班斯法案”

郑建钢

  11月11日晚间獐子岛突然发布公告称,扇贝近期出现大比例死亡。次日开盘獐子岛一字跌停。獐子岛近日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正组织海洋专家和科研机构尽快赶到现场分析扇贝自然死亡原因,仍未获知具体原因。据统计,自2014年至今,獐子岛扇贝已经先后“上演”了冷死了、饿死了、跑路了、暴毙了等各种“离奇”情况。

  2014年10月,獐子岛的扇贝“因北黄海遭到几十年一遇的异常冷水团,公司在2011年和部分2012年播撒的100多万亩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导致2014年巨亏11.89亿元,该事件成为2014年A股市场最大一起“黑天鹅事件”。

  2018年1月,獐子岛又发布公告称,公司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预计2017年业绩由盈利0.9亿元至1.1亿元,变为亏损5.3亿至7.2亿元。亏损的原因是“海洋灾害导致扇贝瘦死”。

  2019年一季度,獐子岛亏损4314万元,理由依旧是“底播虾夷扇贝受灾”……

  什么“异常冷水团”,弄一个冷僻的名词忽悠投资者。问题是,处于同一片海域的海产品养殖业上市公司壹桥苗业,2014年并未经历什么“冷水团”的困扰,业绩正常。与此同时,獐子岛被2000多人实名举报,称2014年的“冷水团造成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事件”原因是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并非自然灾害。举报者正是獐子岛集团股份受益权人。

  尤其令广大投资者怒不可遏的是,在每一次业绩变脸之前,大股东竟然能神准预测到扇贝要“跑路”,提前进行了减仓。2014年“异常冷水团”事件披露之前,獐子岛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就减持了獐子岛股票,避损金额达1131.6万元。2018年“扇贝跑路”信息披露之前的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19日,公司董监高及部分核心骨干员工参与认购的和岛一号基金减持金额1612.39万元。这就是说,包括獐子岛高管在内的核心骨干员工,抢在“扇贝跑路”之前先“跑路”了。

  今年7月,獐子岛由于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等情况,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事先告知书。其中,2016年虚增利润1.31亿元,2017年虚减利润2.79亿元。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獐子岛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虽然说证监会对獐子岛的处理已经是顶格处罚了,但是在广大投资者看来,这种处罚无关痛痒,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更难以平息广大投资者对造假者的愤怒。

  财务造假、未及时披露信息、业绩大变脸,獐子岛不是第一个,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近年来,类似上市公司前赴后继,肆意造假,凸显了证券市场在市场建设、监管机制完善、诚信制度构建、投资者保护等诸多方面仍存在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的空间。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股市所走过的道路,我们不难发现,其实他们也是在同证券欺诈、财报造假等股市丑恶现象进行不断斗争中曲折前行的。以美国资本市场为例,该国在安然、世通、施乐等一系列财务丑闻先后曝光以后,为了恢复投资者对美国证券市场信心,于2002年7月通过了著名的萨班斯法案,对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生效,在美上市的所有公司都必须按照该法要求提交财务报告。该法除了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严苛标准外,还为证券欺诈、财报造假的行为编制了与谋杀罪一样高达20年以上的重刑。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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