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絳一酒駕司機半夜回家被查

(警方週刊運城訊 李勝 通訊員 焦芮巖)11月20日,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轄區開展“逢十”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駕駛員趙某某受到罰款1000元,駕照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19日晚,該大隊全體參戰民輔警按照大隊統一安排開展專項行動。20日0時58分許,國道中隊民警在臨夏線58公里100米處對一車牌號為晉M3ZXXX的長安牌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正常檢查時,聞見駕駛員趙某某(男,31歲,新絳陽王鎮人)嘴裡有酒氣,民警立即用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為65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據趙某某稱吃晚飯時由於未能抵制住朋友的勸喝了幾杯酒,想到半夜回家路上不會有交警查車,於是就心存僥倖駕車回家,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到了。

新絳一酒駕司機半夜回家被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