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应当是收集哪些主要证据?

当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时,应当注意收集哪些证据?以备将来对拆迁补偿费认为不公平时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把自己持有的房产、土地证书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批准文件收集复印。向征收实施主体报送时自己留存复印件,要求接收材料的单位出具收条。

其次,在协助征收相关单位测绘被征收房屋面积,清点被征收相关物品时,对被测量的现状核实无遗漏时再签字确认。向施测人员索要一份复印件,由他门签字确认。

再次,注意收集征收单位发布,下发的有关公告宣传资料。留存影像资料。对征收单位要求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在确定没有疑问时再签字,如果存疑,应当咨询专业人员确定。

总之,毕竟拆迁涉及被征收人的重大利益,为防止拆迁实施人员不尽职或者疏忽造成将来依法维权时,带来证据缺失的风险。被拆迁人自己应当多咨询专业人员的意见,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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