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鄰居)周忠民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被執行人周忠民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被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藏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9)粵0112執3008號

立案時間:2019年5月23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周忠民

年齡:50歲

性別:

身份證號碼: 4401111969XXXX3354

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鄰居)周忠民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2019)粵0112執3008號-周忠民

戶籍所在地: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木棉東街68號

執行法院: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7)粵0112民初6929號、(2018)粵01民終21590號民事判決書

尚未履行的義務:3690000元以及利息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的具體情形: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給付義務

案件來源:鄭昌鵬申請執行周忠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2017)粵0112民初6929號、(2018)粵01民終21590號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按照上述判決,被執行人周忠民應向申請執行人返還購房款300萬元、房屋建設費用69萬元。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本院於2019年5月23日立案執行。

聯繫舉報電話:020-83006413

聯繫人:楊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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