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扩大可享受财政补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辆名单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们:
为切实打好打赢“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让省、市财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群众,现经上级同意,决定对我县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名单进行扩大,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主或车辆实际管理人自愿提前淘汰车辆,且车辆符合以下条件:
1、未在西安市环保部门已公示的前八批名单之内。
2、如果是柴油货车,必须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使用性质为营运;车架号码完整、清晰可见,与行驶证上所标示相符。
3、如果是老旧燃气车辆,必须在车管所办理过气罐备案业务(行驶证副证上面有盖章)。
4、距离强制报废日期在一年时间以上。
5、车辆存在“法院查封”等情形的,不得申请。
二、办理方式:
相关车主可与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安监中队联系,提交申请资料。
三、时间期限:
2019年11月22日18时以前。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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