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经查,“兰州二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50 户企业,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的年报,并且涉嫌连续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因在前期调查取证过程中,以下企业不在原址经营,无法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企业拟作出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931-7849313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11 月20 日
250 户涉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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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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