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領導不成,西寧一男子將自己送上法庭

因對公司派來的新領導有些不滿意,西寧一名快遞員在送快件時將客戶的快遞偷偷佔為己有,想利用丟件的方式把新來的領導“拉下水”。沒想到偷雞不成蝕把米,自己得到了法律的懲罰……

今年5月初,劉瑞所在的西寧市城北區某快遞公司營業部來了一名新站長,“新官上任三把火”,新站長對營業部每個人的各項工作都提出整改,隔三岔五就開會學習。營業部的員工覺得,新站長對各項業務都不熟悉,所作所為有時候有些“瞎指揮”,心裡都有些不滿。

對這名新來的站長,劉瑞尤其不滿。因為一些業務上的事,沒來多久的站長已經批評他好幾次了,劉瑞對新站長一點也不服氣,一直想著啥時候可以找個機會“整一整”新站長。

5月19日上午,劉瑞在營業部貨倉取件時,從自己負責配送區域將快件拿好後,到其他區域查看是否還有自己負責配送的快件時,看到一個包裝嚴實的快件,從備註看裡面是一部手機,就臨時起意將這個快件混裝進自己負責配送的快件中偷偷帶出。

下班回家後,劉瑞打開快件一看,裡面是一部全新的華為手機,他心想丟失快件的失主若來討要說法的話,新站長必會受牽連,這樣就能出心裡的一口怨氣。如果公司像往常一樣以丟失件處理的話,他還能將手機佔為己有。

讓劉瑞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失主在營業部未找到快件後,立馬向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報了案。民警調取營業部的監控視頻,發現是劉瑞所為後,馬上找到劉瑞,劉瑞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配合公安機關將手機歸還失主。6月4日,城北警方依法對劉瑞刑事拘留。

8月22日,城北區人民檢察院以劉瑞涉嫌盜竊罪向城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城北區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劉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司財務價值4300元,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其拘役三個月十五日,並處罰金兩千元。(文中人名為化名)記者 盧曉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