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爱佳提起公诉

  近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将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人口管理处原调研员(正处级)黄爱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爱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黄爱佳利用担任厦门市公安局海沧派出所所长以及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户政处处长、人口管理处调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黄爱佳在担任海沧派出所所长期间,徇私枉法、徇情枉法,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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