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總會由於各種原因要請假,可是病假,婚假,年假,喪假......
到底哪些可以批,哪些不能批呢?
一、必須批的假
01、病假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的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可根據工作年限,享有3~24個月的醫療期;
勞動者因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休假屬於法定的權利,只要勞動者持有有效的病假證明,即有權享受勞動法給予的醫療期,單位也必須予以批准。
02、產假
根據《勞動法》第62條、以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7條的規定,女職工因懷孕、生育,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
03、婚假
婚假是最喜慶,也是最讓人開心的一個假期了。在婚假期間,用人單位需如數支付勞動者工資,這不僅是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也是一種福利政策哦。不過根據政策不同,每個省份的婚假時間也各不相同。
二、可協商的假
01、帶薪年假
是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的假期。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的規定,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過,根據該條例第三款規定,單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三、可酌情決定的假
01、喪假
生死乃人之常情,喪期也是每個人不想遇到卻又難以避免的一個時期,給予員工喪假,不僅能對勞動者進行精神撫慰,還能有效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等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婚喪假。
所以,如果是國企的員工要求享受婚喪假的,假期在3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都是可以照常發放的喲。
02、探親假
探親假是對於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每年給予他們團聚時間的假期。而且探親假根據路程的長短,還可以適當給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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