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P2P不是數字金融,比特幣不可能成為法定貨幣

11月21日,主題為“新經濟、新未來”的2019年“創新經濟論壇”在北京開幕。在會上,針對全國多地取締轄內所有P2P網貸機構的情況,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在接受央廣記者採訪時說,要理清互聯網金融與P2P的本質區別,對各地清退P2P網貸表示贊同。

黃奇帆:P2P不是數字金融,比特幣不可能成為法定貨幣

您怎麼看待各地清退P2P業務?

這很正常,理所當然,我終於看到了P2P被禁止的現象。P2P絕不是數字金融,各省把它關掉,我舉雙手贊成。

黃奇帆表示,要理清P2P和數字金融的本質不同。他將P2P歸納出五個特點,符合這五個特點的,應當堅決取締。

第一,沒有資本金,跟網民借賬的公司。第二,整個槓桿是高息攬儲的公司。第三,貸款對象是沒有場景、沒有信用背景的借高利貸的網民,這些網民本身也在冒險。第四,整個運行是借新債、還老債的龐氏騙局。第五,一出問題,要麼壞賬,要麼捲款走路。

當然,黃奇帆也說,並不是所有的網貸行業都是P2P。正規的互聯網金融同樣具有五個特徵,與P2P相對。

第一,網貸公司自己有資本金,比如阿里巴巴的花唄、借唄屬於網貸公司,它們有300多億資本金。第二,它們的資金是向銀行貸款的,是從ABS、證券公司等正常規範市場借來的。第三,它的貸款對象是有場景信用的。第四,它的總槓桿為1:5到1:6,槓桿是非常穩健的。第五,它背後有大數據、雲計算支撐,不斷地挖掘這些客戶的信用,所以管控得很好。

除了P2P與互聯網金融外,黃奇帆還表示,要理清比特幣與數字貨幣、區塊鏈的本質不同。黃奇帆介紹,比特幣只是市場炒作的一種現象,不可能成為法定意義的數字貨幣。中國央行已經對數字貨幣進行較為深入的研究,進展順利,未來可能推出法定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只是一種炒作的貨幣,並不具有真正的信用基礎。貨幣必須穩定,當然也會波動,但是絕不能大起大落,一會兒漲50%,一會跌50%。比特幣只是一種炒作的行為,根本不能成為真正的數字貨幣,更不能成為具有法定意義的數字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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