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拉姆上演“醜小鴨”式逆襲:離湖人和詹姆斯遠點兒就對了

英格拉姆上演“醜小鴨”式逆襲:離湖人和詹姆斯遠點兒就對了

英格拉姆入行的時候,頭上頂著小杜蘭特的光環,號稱突傳投全能,讓湖人球迷垂涎三尺。但事實上,從他在杜克打球的錄像中看,他和杜蘭特除了身型之外,相似之處並不多,甚至可以說是南轅北轍。

在湖人那三年的英格拉姆,用一個詞概括,擰巴。

身型迷人,但核心力量極差;動作容易變形。技術全面,又缺乏殺招。射術不差,但寧可衝進禁區去挑戰三名壯漢,或是中距離強投,也不願意出手空位三分球。無論多麼簡單的任務,到了他手裡,不說能不能完成,但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一定會變得複雜。

所謂擰巴,就是這個意思。

這就不能再碰瓷杜蘭特了:杜蘭特無論哪個階段,處理球都比他簡潔明斷得多。哪怕是2014年的MVP賽季,杜蘭特整個職業生涯揹負任務最多、最重的一年,也依然是殺伐果斷,清風流水,絕少有無意義動作。

山窮水復處,柳暗花明時。就在你對他已經絕望時,無意間看了一眼英格拉姆今年的數據,再看一眼他的比賽,頓時目瞪口呆:咦,這不正是小杜蘭特嗎?真的假的啊!

所以,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才會有這樣的蛻變?我們來看本賽季的英格拉姆:

他的具體比賽方式和杜蘭特依然判若兩人,但他確實能夠像杜蘭特一樣,打得簡潔高效了。所謂的小杜蘭特,指的是神似。具體來講,他減少了正面一對一強突籃下,而改為乾脆利落的擋拆後弱側快速啟動。減少了擰麻花式的中距離閃轉騰挪,開始投大量的三分球,且能確保精準度,每場5.5次的遠射,比過去三年的場均加起來都多。

簡而言之,就是避實擊虛,棄繁就簡,將自己的進攻區域大量集中在三分線和籃下,中距離只是佐味的甜點。誰都知道,這就是這年頭最高效的比賽方式。選對了方式,問題也就解決了一大半。剩下的就只是按部就班,以英格拉姆的身體和技術底蘊,自然毫無問題。

這是一個醜小鴨的故事,但變成白天鵝的過程卻堪稱微妙。

英格拉姆上演“醜小鴨”式逆襲:離湖人和詹姆斯遠點兒就對了

最簡單的一個疑問:英格拉姆這樣的天才少年,為什麼要花三年時間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過去三年裡,湖人球迷鼎足而三:英格拉姆,阿球,庫茲馬三人各佔一邊,爭持不下。但在某個問題上,他們的意見高度一致。所以他們一起將沃頓和他的家屬問候了無數遍。他們全都討厭沃頓的平均主義。

沃頓真的很冤枉:他不那樣做,又能如何呢?要知道,這不是他一個人的決定,而是整個洛杉磯的大佬博弈出來的結果。

湖人這支球隊,要麼沒有真正的頭牌,如果有,同時也必然是整個時代的頭牌,無一例外。別說湖人了,任何一支球隊的頭牌,都必然伴隨著大量的利益糾葛。這樣的位置,以那三個人當時的表現,哪一個敢說自己站得住呢?他們願意挑戰,湖人還怕自己丟不起那人呢!洛杉磯的市場巨手,也斷然不會將一個庸人捧上去——投資是要考慮收益和風險的。魔術師倒是說過要立英格拉姆的場面話,然後他迅速辭職了。

你要是科比,那就算一開始是球隊第12人也能出頭,但科比只有一個。事實就是,很少有新秀能在這種三足鼎立的局面下打出來。因為缺乏必要資源傾斜,和試錯空間。沒有試錯,就沒有成長。

等到勒布朗·詹姆斯駕臨,一切就更加不必提起了。

英格拉姆上演“醜小鴨”式逆襲:離湖人和詹姆斯遠點兒就對了

新秀們共通的毛病,往往是才華橫溢,但細節模糊。他們心比天高,卻不知道如何與現實接榫。所以他們需要時間探索、思考、總結,然後才能一飛沖天。

然而,對於勒布朗·詹姆斯而言,這世上根本就沒有新秀這個概念。他一入行就是號令全隊的皇儲,且擁有一套完善穩定的籃球世界觀。隨著他的成長,這套世界觀的控制力越來越強大,儼然可以獨自撐起一個籃球領域。他就像是一個光芒四射的太陽,影響力輻射整個球場,他的隊友早早被他規定了運行的軌跡。在他身邊打球,你首先要思考如何契合勒布朗,而不是想著上下求索,完善自己——如果你不這樣做,球隊賣掉的絕不會是勒布朗。

一個新秀在這種環境裡,很快就會忘記自己真正擅長的東西,而變成一個純粹的工具人。子曰君子不器,一個人成了工具人,自然也就沒機會為君為王了。

17年來,沒有任何一個新秀,能在勒布朗·詹姆斯身邊成為全明星。這句話不含褒貶,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便是這樣,湖人+勒布朗,定義了英格拉姆職業生涯的前三年。然後被交易到鵜鶘。鵜鶘沒有湖人那樣的矜持格調,唯一的真神蔡恩·威廉姆斯開賽不久又傷掉了。英格拉姆既積攢了足夠的經驗,又得到了空前的平臺,一切遂豁然開朗了。

勒布朗·詹姆斯看著如今的英格拉姆,心裡大概會想,“你說你這早不早晚不晚的!你要是早一年開竅,不就不用走了嗎?”

而英格拉姆多半會回答,“陛下,當今之世,非君擇臣,臣亦擇君。小臣無福侍奉陛下於萬年年,然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免受相看相厭之苦,不亦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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