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鹽城市反饋督察情況

督察認為,鹽城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把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持續發力,常抓不懈,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為小康社會打牢更堅實基礎。

鹽城市明確“產業強市、生態立市、富民興市”發展戰略和“開放沿海、接軌上海,綠色轉型、綠色跨越”發展路徑,出臺《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建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在全省率先修編完成《鹽城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8—2022)》。鹽城黃海溼地成功申遺,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實施沿海百萬畝生態防護林工程,造林總量全省第一。出臺《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劃定的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全省面積最大。建湖縣創成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東臺市、鹽都區創成第一批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區)。強化生態保護立法,先後出臺《鹽城市綠化條例》《鹽城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條例》《鹽城市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全面推行河長、警長、斷面長“三長並舉”管護機制,將斷面長制擴展到36個市考斷面。

鹽城市高度重視省級環保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辦結督察組交辦的298件環境信訪件,目前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推進。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整改企業209家,關停取締57家,查封扣押3家,立案處罰103件、罰款857.1854萬元,立案偵查1件、刑事拘留7人,約談7人,問責3人。

督察指出,鹽城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偏重,局部地區環境容量超載、生態成本透支;飲用水源安全存在隱憂,化工汙染仍是心腹大患,危廢處置隱患較大;生態環境質量不能穩定改善。

一是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有不到位情況。市住建部門2019年1月違規將因揚塵汙染被全市通報的建築工地評為文明示範工地。化工整治不堅決不到位,化工產業未能脫胎換骨。化工園區普遍存在產業鏈不完整、技術水平低、環境汙染重等突出問題,環境質量長期較差。

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缺口大。農村地區“廁所革命”推進不快,存在大量露天旱廁,環境“髒亂差”。全市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2018年煤炭消費總量同比上升14%。監測監控能力不足,全市應建成的10個固定式機動車遙感監測站點9個未建成。

二是水環境治理存在較大差距。2018年,34個省考以上斷面8個不達標,超標率23.5%;國考斷面優Ⅲ比例44.4%,低於年度目標33.4個百分點,國考超標斷面全省最多。大豐區鬥龍港大團橋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多項汙染指標2018年明顯上升。亭湖區串場河大慶路橋斷面2018年水質下降且不符合考核目標。東臺市東臺河富民橋斷面水質2017年以來連續兩年不達標。

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進度滯後。2019年排查發現,黑臭水體消除比例僅40%,市區仍有34條黑臭水體,全省最多;截至2019年6月底,平均整治進度僅29.5%,部分河道僅開展清淤及拆遷工作,控源截汙工程進展緩慢。2016—2018年已完成整治的21條黑臭水體,7條在2019年返黑返臭。

汙水收集處理進展緩慢。市區汙水管網覆蓋面不全,世紀大道、解放南路等城市主幹道沒有配套主管網,管道錯接、混接普遍;市區280個小區中150個未實現雨汙分流。鄉鎮汙水處理廠普遍存在進水濃度低、處理能力閒置等現象。農村地區生活汙水基本未收集處理。城鎮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監管工作未有效開展。

飲用水源保護隱患突出。通榆河飲用水水源地2019年水質超標,被生態環境部通報。建湖縣西塘河顏單水源地、戛糧河建陽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多家水產養殖場未清退,居民生活汙水未收集處置。響水縣廢黃河水源地穿越公路、橋樑未設置應急處置設施;海堤河水源地2009年啟用,至今未取得省政府保護區區劃批覆,未劃定保護區範圍。

三是大氣汙染治理工作不嚴不實。2018年、2019年上半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優良天數比率均未達標;2018年優良天數比率較2017年下降6.9個百分點,降幅全省最大,2019年上半年又同比下降2.6個百分點。

鹽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3.7個百分點,在長三角地區地級市空氣質量目標完成情況中排名倒數第5。

揚塵汙染管控流於形式。2016—2018年,市區降塵量分別為5.67、6.05、6.27噸/月·平方公里,降塵量逐年上升。射陽縣、大豐區等地未按《鹽城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要求制定揚塵汙染防治專項規劃。2019年3月秋冬季大氣管控期間,市區176個工地揚塵控制不到位。

減煤控煤工作敷衍應付。東臺市安和焦化80萬噸/年搗固焦項目未按要求於2018年年底前退出50%產能。鹽城市市場監管部門未開展耗煤企業煤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部分電力企業煤炭灰分普遍超出16%的標準要求。阜寧縣市場監管局2014年以來違規審批39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四是生態和海洋環境保護形勢嚴峻。鹽城市“十三五”生態環保規劃要求2017年起實施鹽城溼地珍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退耕還溼、退漁還溼等生態修復項目,至今未正式啟動。大豐區、射陽縣緩衝區範圍內分別有2.82萬畝、2.79萬畝水產養殖未清退。射陽港發電有限公司、響水縣長江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等企業非法佔用海域,相關部門“以罰代管”,違法行為未整改到位便予以結案。

生態紅線違規開發現象普遍。濱海恆亞溶解乙炔氣廠屬於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兩側1公里範圍內的化工企業,濱海縣未按要求對該企業實施關停搬遷。阜寧縣、建湖縣在通榆河生態紅線一級管控區內存在多家砂石碼頭、修船廠等違規項目。

五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化工產業環境風險隱患較大。阜寧縣政府未完成江蘇雙多化工有限公司衛生防護距離內環境敏感目標的拆遷工作;射陽縣紡織染整產業園內原有化工企業未按規劃環評要求完成拆除工作;濱海化工園區衛生防護距離內仍有21間商住房未完成拆遷。

生活垃圾處置二次汙染嚴重。響水縣四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垃圾隨意堆放,惡臭明顯,雨水排口外排水超標。濱海縣天場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廢水超標排放。射陽縣臨港垃圾填埋場廢氣治理設施未按環評要求建設。

督察要求,鹽城市委、市政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努力探索出一條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督促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要加快整治突出環境問題,高度重視化工園區整治,從根本上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系統提升城鎮、農村汙水收集處理效能,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狠抓生活汙水、工業廢水、畜禽糞汙和農業面源等水汙染綜合治理,提升整體水環境質量。對於督察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釐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鹽城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戴源表示,省督察組肯定了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同時也嚴肅指出了我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們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全市上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整改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堅決克服畏難情緒和僥倖心理,堅決反對不顧實際有違規律的做法,真正把督察整改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作為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實際行動,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戴源強調,要認真對照反饋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刀刃向內,切實做好大氣汙染防治、黑臭水體整治、煤改氣推進和化工整治等重點整改工作,按時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進落地見效。要強化職責擔當,壓緊壓實責任,從嚴督辦問責,自覺接受監督,加強長效管理,堅決扛起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決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以實實在在成效讓省委、省政府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

督察組還對檢查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按有關規定移交鹽城市委、市政府處理。(出處:建湖縣人民政府 李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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