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與張幼儀的婚姻:將就的婚姻,還不如做個單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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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與張幼儀的婚姻:將就的婚姻,還不如做個單身的女人

文|傾心聽聲


婚姻不將就,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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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年僅15歲就嫁給了徐志摩,一個是懵懂無知被父母哥哥安排,一個是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思想而共同走進傳統的婚姻中。

從小在三從四德的封建思想下長大的她,使她的內心深刻的認為:“自己將會用一生來伺候他”。

可是她並不知道的是徐志摩第一眼就不認可她,認為她很“土”,這也是後面造成兩人離婚的一顆種子。

張幼儀說:“他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義務外,對我幾乎是不理不睬。他最基本的履行,還是因為要遵從父母想抱孫子的願望罷了。”

一個將就的婚姻,何來的幸福之說。生活中你情我不願,何來的語言溝通呢?婚姻,不應該將就,你的將就帶來的是無限的附和,焦慮與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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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遠赴英國,跨越千里尋丈夫。因為3年之久未見他,他對家中妻兒也是少有問津。可是,千辛萬苦尋好不容易尋到了丈夫,卻發現他的態度還是一如既往,不冷不熱的,讓滿是希望的她,瞬間落入千丈深淵一樣。

本來希望到了倫敦後,能把自己因為結婚而丟棄的學業重新拾起,可是自己的到來,只是他多了一個保姆而已。每天的洗衣做飯,打掃衛生佔據了她絕大部分的時間,根本沒有時間來繼續學業。

不僅如此,她敏銳的第六感讓她感覺到丈夫在外有喜歡的人。因為身在異國他鄉,兩人也希望此事,爭吵頻頻發生,直到她的丈夫有一天突然失蹤。一個人在他鄉的無依無靠的女人,何以生存呢?

沒有感情的婚姻,就算你的付出是卑微的,可是你得到的終將是冷落。不要幼稚的認為後期的付出能換來珍惜與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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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她的丈夫忍受不了這種婚姻,決定和她離婚。而離婚理由居然是:“你的小腳與西服不配”。可是她的丈夫內心深處知道,她沒有裹足,只是她是封建社會中的傳統女人,雖未裹足,但內心思想被裹足了。

她收到了丈夫託人送來的離婚協議書,她沒有鬧,只是回覆了一句:“能否先徵的家中父母意見,在行選擇離婚與否”。

她以這麼卑微的方式進行挽留也是於事無補,他還是很強硬的選擇離婚,因為他喜歡的那個她將要回國了。

看著這麼強硬的他,她選擇不再挽留,看著那一紙離婚協議,忍痛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看著他說了一句:“給你想要的自由,去找你心中更好的妻子”。

事實不就是如此嗎?婚姻中不愛你,就會有各種理由去找你的不對。有的理由在自己與旁人看來是那麼的可笑,但在他心中,這就是名正言順的理由。沒有感情的婚姻,你得到就將是無情與不擔當。如此婚姻,還不如做個單身的女人,更加開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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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她,終於明白自力更生,才能讓自己活得更加明白,更加幸福。下定決定:以後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靠自己,要讓自己站起來。

離婚的她,把學業重新拾起,後開始經商,成了一個馳聘商場女富豪。移居國外後,遇到了她的二次婚姻,兩人結婚後,也是相敬如賓的生活著,直到她的第二任丈夫的去世,兩人生活都很和諧。



婚姻中,自己要有一定的資本,才能在婚姻中得到尊重。婚姻中只要對方重視你、愛你,你所有的缺點在他眼中都將是優點,他會選擇去包容,去以另一種方式陪著你改進。

徐志摩與張幼儀的婚姻:將就的婚姻,還不如做個單身的女人

婚姻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簡單也簡單,難也很難。可是婚姻如果無感情,柴米油鹽醬醋茶會壓的你喘不過氣。

婚姻,要找對的,不要因為......所以婚姻會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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