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又一项工作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空白

 11月20日,国家海关总署批复同意鄂尔多斯航空口岸设立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率先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空白,增加了口岸民生类功能性平台。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尚无上述三类指定监管场地,西北地区也只有西安、兰州、银川分别设有不同类型上述指定监管场地。

  近年来,进口水果和海鲜在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年进口量超过6万吨。市场上销售的进口水果、海鲜通常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间接引进,不仅增加成本,品质得不到保证,价格也居高不下。鄂尔多斯市在鄂尔多斯国际机场空侧建设该类别指定监管场地,进境水果、海鲜(活海鲜和冰海鲜)可从国外直达鄂尔多斯,将大幅降低运输成本和时间,提高产品品质,进境水果、海鲜可在1小时内配送至市辖区各大市场,2-3小时内配送至呼包榆等毗邻城市。项目建成后,将为鄂尔多斯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新鲜、高品质、价格适中的海鲜和水果产品,服务居民“菜篮子”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同时,可辐射呼包榆等周边地区。

  鄂尔多斯市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包鄂榆城市群第一家该类别指定监管场地,是市委、市政府将鄂尔多斯航空口岸打造成特色产品集散地和对外开放窗口迈出的坚实一步。

  未来,随着口岸功能的日益提升,市场对进口水果、海鲜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依托国际(地区)航线网络的发展,将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建设为内蒙古自治区乃至西北地区水果、海鲜进口的主要口岸,助推鄂尔多斯国际机场建成复合型枢纽机场,促进全市外贸、消费和物流共同发展。

  在鄂尔多斯市指定监管场地申建过程中,在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作为申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坚持“抢抓机遇、率先突破、聚焦民生”的原则,经过历时5个多月的集中攻坚,在推进项目申建获得海关总署批复的同时,积极争取到自治区口岸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并会同机场管理集团、鄂尔多斯海关同步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为指定监管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下一步验收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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