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贓884.622萬!煙臺山醫院原副院長張光輝受賄案一審宣判

退贓884.622萬!煙臺山醫院原副院長張光輝受賄案一審宣判

近日,由棲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煙臺市煙臺山醫院原副院長張光輝涉嫌受賄一案依法宣判,被告人張光輝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張光輝在任煙臺市煙臺山醫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藥品及醫療設備採購、工程承攬及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摺合人民幣884.622萬元。被告人張光輝已將涉案款884.622萬元全部退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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