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保明刚、保德海、马兴全、张兴友被寻甸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作出有罪判决


近日,经我院指控,被告人保明刚、保德海、马兴全、张兴友被寻甸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保明刚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张兴友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保德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马兴全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来源: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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