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慌,产权马上到期?续!深圳600多万的房子续20年仅花4.5万

最近,小P在后台收到很多网友留言:"我家房子的产权使用年限70年,马上就要到期了?房子是不是得被收回了?"

不用慌,今天小P就来说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关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换句话说,就是土地是国家或集体的,平时我们买房买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归屋主所有,但是房子底下的那块地是会到期的。

好慌,产权马上到期?续!深圳600多万的房子续20年仅花4.5万

根据最新规定,我国土地使用最高年限划分为5种: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权从开发商拿地的那一刻就开始计算了,不是从购房者拿到房产证才开始计时的。所以购买者买房之前最好了解开发商何时拿地,到售卖房屋土地年限过了多久,不然容易遇到房产年限缩水的情况。

1990年以后,我国住宅开始市场化,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产到期处置做出解释,于是早期的房子到期以后曾经出过不少令人震惊的新闻。

总价65.8万续期竟花30万

据媒体报道,2016年3月,温州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时才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并且土地使用证已经过期。

根据当地工作人员的说法,要想过户须先拿到新的土地使用证,在此之前要补缴续期费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到70年续期费大概要花30万。

可王先生这套房子总价不过才65.8万,续期费接近房屋市值的一半了。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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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针对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作了指示,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20年土地使用权是历史遗留问题,深圳也曾多次出现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深圳的处理方法又走在了前列。

长城大厦645万房子续20年仅花4.5万

2004年,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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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福田区长城大厦的一位业主主动提交了地价延期申请。该房产用途为住宅,建面约80.6㎡,使用年限为50年,从1985年5月28日起至2035年5月27日止。

业主想延长土地年限至70年。该房产当时市值约645万,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仅缴纳了44940元即可将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至2055年5月27日,补缴的地价款仅为市值的0.7%。

土地使用权限到期该怎么办?

其实,在2004年深圳出台《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后,2007年,国家也颁布了《物权法》,其中第149条针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作了解释:"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但是具体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物权法》并没有做出规定。不过业内人士分析称,适当续费最有可能。

续年限不需签合同、换发《房地产证》

2016年1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办理了一宗福田区香蜜二村04栋A3房的土地续期。

该房产位于编号为B201-0006宗地内,该宗地已于1992年签订深地合字(92)072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房地产证上注明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也就是从1992年4月8日到2042年4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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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向市规划国土委咨询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期限50年能否顺延至70年,得到回复:根据1996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公告》,B201-0006宗地内住宅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可顺延至70年。

也就是说,这套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顺延至2062年,不需要另签合同或换发《房地产证》,如果需要变更产权,则在办理变更产权手续时确认、顺延。

最后,说句题外话,在很多大城市,楼龄超过30年的老小区大多面临旧改拆迁的命运,基本上住不到70年,所以也不必太担心了。倒是买房时(不管新房还是二手),建议留意土地使用年限,年限过短的,一般价格还有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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