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官把權力當“商品”:5年間就造成國家損失1.5億

  縱容黑惡勢力 自釀人生苦果

  ——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巡視員霍建設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整天提心吊膽,半夜想起出一身冷汗”,但還是覺得“自己已退休多年,估計沒事了”,這是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巡視員霍建設在懺悔書中袒露的心聲。

  然而,現實終究讓他明白,該來的總是會來,“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不要認為退休就沒事了”!

廳官把權力當“商品”:5年間就造成國家損失1.5億

  霍建設,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巡視員。曾任烏蘭察布市豐鎮市委常委、副市長,集寧市(後改為集寧區)委副書記、市長,豐鎮市委書記,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2019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10月,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享受的待遇,並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韓嘉軍 攝

  今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霍建設退休6年後,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霍建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對黨紀國法置若罔聞,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私慾膨脹,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禮金,經商辦企業,佔用原下屬單位車輛,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濫用職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生活作風腐化,造成不良影響。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10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給予霍建設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嘴上講“底線”,腳下踩“紅線”

  學生時代的霍建設陽光、上進,17歲便到內蒙古自治區103地質隊工作,22歲加入中國共產黨。此後,他靠著自己的勤奮好學,從一名普通工作人員一步步成長為廳級領導幹部。

  “應當說,作為一名有著40多年黨齡的共產黨員,霍建設也曾有過一段好學上進的少年時代、勤奮打拼的青春時光和引以為傲的輝煌經歷。”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

  “起初,我是警醒的。朋友求辦事,事能辦,但拒不收錢。”這是霍建設給自己確定的底線。

  然而,隨著職務的晉升,霍建設逐漸放鬆了警惕,其身邊開始聚攏起越來越多的老闆“朋友”。呼和浩特市房地產商劉某某便是其中之一。

  1995年,在時任豐鎮市副市長霍建設的幫助下,劉某某成功承攬到豐鎮市站前廣場改造項目,掙了大錢,一直想對霍建設表示一下,但幾次被拒絕。後來,劉某某得知霍建設女兒到呼和浩特市工作,便藉機送給霍建設兩套相鄰的呼市房產。

  “他想到自己幫劉某某賺了不少錢,就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劉某某送的‘大禮’。”有關審查調查人員介紹,為穩妥起見,霍建設把房屋產權辦在了其弟弟名下。第一次“富貴險中求”,讓霍建設忐忑不安了很長時間,幾次在夢中驚醒。

  然而,時隔幾個月後他又被提任興和縣委副書記、縣長,這讓他的膽子越來越大。從拒絕到半推半就,從不好意思到理所應當,從逢年過節收受禮品禮金到幫助承攬工程明目張膽以權換錢……嘴上講“底線”,腳下踩“紅線”,霍建設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1997年至2014年間,霍建設利用擔任豐鎮市副市長、集寧市(後改為集寧區)市長、豐鎮市委書記、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離職後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數十名請託人送予的鉅額財物。

  “在糖衣炮彈面前,我完全背棄了當初入黨時的誓言,把黨和人民給我的權力變成了自己撈取錢物的工具,從一個黨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蛻變為一個貪圖錢財的腐敗分子。”回望過去,霍建設懊悔萬分。

  幹部群眾眼中一匹“狼”,黑惡勢力面前一隻“羊”

  為人硬氣、作風雷厲風行、工作能力強,是不少幹部群眾對霍建設的印象。

  “2002年,豐鎮市第一中學發生踩踏事故。事故發生後,一些學生家長對處理結果不滿,幹群矛盾激化,影響了地區穩定。正是在這種情況下,霍建設走馬上任豐鎮市委書記。到任後,霍建設採取有效措施,短時間內穩定了態勢,恢復了豐鎮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他還曾因此贏得“救火隊長”的美譽。

  然而,就是這麼一個不少人公認的強人、硬漢,面對黑惡勢力卻是一次次縱容、妥協。

  與霍建設從小在一個大院長大的趙利平,是當地遠近聞名的黑惡勢力頭目,時常打架鬥毆、欺行霸市、無事生非,勞過教、服過刑,被拘留更是家常便飯。

  2004年,趙利平在豐鎮市客運中心院內一塊空地,與他人合作建起一個加油站,並通過偽造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用地許可證等方式辦理了成品油經營許可手續。因距離周邊居民樓和客運中心候車室較近,存在安全隱患,附近居民多次舉報。

  霍建設帶領相關部門人員到現場視察後也覺得詫異:“怎麼能在這個地方開加油站,這不是安了一顆定時炸彈嗎?”便當場責令不準開業。然而,通過趙利平協調,起初不同意開業的霍建設,權衡之下最後還是同意了。

  “他寄希望於趙利平有了事兒幹,也許會安分一些。”有關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

  但妥協換來的不是滿足,而是得寸進尺。時隔不久,豐鎮市啟動兩個重點項目——京隆電廠三期和富邦醫院建設。項目建設需要徵地,趙利平覺得來錢的機會到了,於是他安排偽造林權證、租地協議,以項目佔有其林地和煤場為名,向霍建設提出要求:要麼給鉅額補償,要麼置換一處好地塊,並表示“如果他不滿意,項目別想順利啟動”。

  霍建設明知趙利平想借機斂財,但為了上項目出政績,他又一次選擇妥協,要求有關部門在新區繁華地段為趙利平安排兩塊建設用地。後趙利平利用其中一塊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獲得鉅額利潤。

  “對黑惡勢力打擊嚴重失職,採取一種妥協和不敢管的態度,對黑惡勢力利用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致使他們陰謀得逞,為後來坐大成勢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正如霍建設在懺悔書中所說,一面是他對於趙利平的無底線縱容,一面是趙利平藉機造勢,聲稱與其關係密切,在豐鎮地區混得“風生水起”。

  “他看上的地沒人敢不給,他要辦的事沒人敢不辦,他想做的項目沒人敢攔阻。”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就這樣,幾年時間,趙利平等人便由惡勢力犯罪團伙逐漸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越發囂張跋扈。

  2007年11月,趙利平持虛假宅基地手續強行入股豐鎮某小區建設項目。在未與原址住戶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的情況下,趙利平僱傭社會閒散人員,使用暴力手段強拆,導致遭強拆居民長期上訪。

  而因霍建設不敢對黑惡勢力說“不”,豐鎮其他黑惡勢力也得到不同程度發展。

  前不久,烏蘭察布市打掉了豐鎮三個黑惡勢力團伙,趙利平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9名主要成員相繼落網。

  錯把權力當“商品”,肆意弄權濫作為

  2004年4月,霍建設被提拔為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兼豐鎮市委書記,官至副廳級,一時風光無限。此時的霍建設已然飄飄然起來,錯把權力當“商品”,在自己管轄的一畝三分地肆意弄權斂財。

  “霍建設每天在辦公室的時間不足兩個小時,管理靠遙控。”其同事們介紹說。

  作為一名黨委書記,霍建設並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黨建上,而是盯在了“招商”領域。用其同事的話說,他的“大部分時間不是在招商,就是在招商的路上”。

  “之所以如此,在於他看準了招商能給他帶來的利益。”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領導謀私利、商人找靠山,二者互為依附,形成了一種不正常的政商關係。

  商人趙某某是霍建設以諸多優惠政策引進豐鎮的。2006年至2008年,趙某某以個人及其妻子名義,先後在豐鎮拿下近千畝土地,用於投資辦廠和房地產開發,獲取鉅額經濟利益,造成國家財產損失3000餘萬元。不僅如此,霍建設還以假工程、扶持高科技企業發展為由,違規向趙某某及其妻子的公司返還土地出讓金2000多萬元。作為回報,趙某某幫助霍建設交房款、買傢俱、搞裝修、送錢送物。霍建設來者不拒、悉數笑納。

  霍建設引進商人常某某後,將豐鎮市舊黨政大樓出售給常某某改造成酒店經營。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常某某因資金不足向霍建設“求助”,霍建設兩次為常某某的酒店項目注入國有資金2000萬元。知恩圖報的常某某送給霍建設北京房產一套及大額現金、物品。後來,常某某又看中了豐鎮市新黨政大樓西側一塊空地,提出低價購買建設高檔酒店,霍建設當即表示同意,並主持召開會議決定以每畝2萬元的價格出讓給常某某公司。常某某未按約定進行開發,閒置4年後高價出售,造成國家鉅額經濟損失……

  一次次權錢交易帶來的“紅利”,讓霍建設變得愈發貪婪。僅2003年5月至2008年10月五年間,霍建設就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規決定置換土地152畝、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3000多畝、返還土地出讓金2000多萬元,合計造成國家經濟利益損失1.5億多元。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霍建設的影響下,其主政地區的公職人員也紛紛效仿,註冊公司、投資辦廠、合夥投資礦山、開發房地產者不少,辦假身份、假檔案、假文件、假證書者也頻頻出現,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形象、損害了當地政治生態。

  如今,霍建設終於明白,自己是如何走上了一條不歸路。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他用自己種下的人生“苦果”告誡廣大黨員領導幹部:“以我為戒,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為官,不要步我的後塵……”(本報記者 付金泉 通訊員 齊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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