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錄】卞玉林:″我從一個清醒人變成了糊塗蟲″

●懺悔人:卞玉林

  ●原任職務: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主任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8年9月20日,鹽城市大豐區法院判處卞玉林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犯罪事實:2004年至2014年,卞玉林利用擔任鹽城市大豐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主任等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56.4萬餘元。

  在組織的關心培養下,我從一名普通教師一步步成長為教務主任、校長、副鎮長、教育局副局長、職教中心主任,成為正科職幹部。曾經主政過的單位大都困難、矛盾突出,我到任後都能使之面貌一新,讚美之聲隨之而來。於是,我有些飄飄然。加之長期主持工作的經歷養成了我強烈的權力慾和支配欲,我漸漸由自信變得自負、自大、自狂。我從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墮落成了黨員中的敗類,從一個清醒人變成了糊塗蟲。

  疏於政治學習,放鬆要求。我1985年入黨,擔任單位黨支部書記和黨委書記時間就有24年。但在這樣長的時間裡我從來沒有靜下心繫統學習過黨的理論、沒有用黨章和紀律處分條例好好對照自己的言行,組織生活也都是學文件、讀報紙,搞批評和自我批評更是走過場,不觸及靈魂。

  疏於吸取教訓,放鬆警惕。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文件或通報、觀看黨風廉政建設警示片、參觀黨風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動,我是身到心不到,沒有能從那些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訓,自覺檢查糾正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

  疏於自覺防範,心存僥倖。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老闆送錢給我都是有求於我,都是想從我這裡賺到更多的錢。一開始我還是注意防範的,可是經不住他們糖衣炮彈的攻擊,認為給他項目做,賺了錢給我一點也是應該的。更何況送錢這事,只有兩人知道,他不說我不說外人不知道。這樣,廉政防線一點一點地鬆懈,導致最終失守。

  疏於堅決抵制,自甘沉淪。權錢交易、利益輸送成了少數人交往的潛規則。我也深受汙染,造成反腐防腐的思想坍塌、精神滑坡、防線廢弛,反腐力度再大也不收斂,以致伸手被捉,悔哉痛哉!

  疏於嚴格管理,職責缺位。對於權力使用缺乏謹慎之心,錯誤認為只要是為單位生存和發展,怎麼用權都不會錯。為了方便資金使用私立“小金庫”,規避監管,造成許多收入不入賬、支出不規範,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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