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自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把公益诉讼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9年10月末,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5件,其中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未公示合法营业证件案件10件,“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立案9件,人防异地建设费案件24件,餐饮具消毒专项活动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时发出检察建议19份,均被相关部门采纳。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主动汇报工作,争取多方支持

公益诉讼工作启动以来,阿旗检察院分别向赤峰市人民检察院、阿旗旗委、旗人大汇报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旗委、旗人大以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利民等相关领导的肯定批示与指导意见。对于各位领导提出的指导意见,阿旗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第二检察部干警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升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深挖案件背后的黑恶势力线索,追踪案件办结后的环境恢复,切实守护阿鲁科尔沁旗的“绿水青山”,将公益诉讼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抓出阿旗特色。

强化组织保障,规范运行机制

为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顺畅开展,阿旗院党组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事宜,协调各方关系。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公益诉讼的监督重点、办案程序,机制建设等作了科学、全面、具体规定。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更加实”为总要求,结合市院公益诉讼工作要点,以各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担当,扎实推进。同时结合阿旗区域特点,将影响群众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非法开垦、非法开采以及网络餐饮安全等领域作为监督重点,确保公益诉讼取得良好效果。

注重专项宣传,提高公众参与

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强化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宣传。8月20日和22日,经过与旗人大常委会的协商,分别派出第二检察部主任和副主任以《以公益之名》为题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作专题讲座。9月27日开始,先后在全旗16个苏木乡镇办事处开展了以“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讲座,提高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公众参与率,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依法行政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意识,扩大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而通过发放公益诉讼宣传页的方式进行宣传,则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为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内外协作,多方联动助推

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作配合,构建“大监督”工作模式,共同合力推进公益诉讼各项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避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按照专项行动要求,与阿旗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为保护阿旗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同时,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结合本地实际与水利部门提供的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积极主动对阿旗境内5条主要河流的乱堆、乱采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深入调研、查找源头,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惩处、恢复工作,促进全旗水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阶段工作中,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落实审议意见,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强化措施,敢于担当,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推动阿旗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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