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暴利”收費將被查處!貴州正式下文

幼兒園“暴利”收費將被查處!貴州正式下文

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省教育廳下發《關於切實加強民辦學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民辦幼兒園分類登記、民辦幼兒園規範收費、治理無證幼兒園等方面作出要求。

幼兒園“暴利”收費將被查處!貴州正式下文

民辦幼兒園要進行分類登記

通知要求,要積極穩妥推進民辦幼兒園分類登記,要在設立審批階段落實分類管理改革,從源頭上實現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和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精準分類。

現有民辦幼兒園舉辦者自主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或者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對於繼續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要指導其依法修改章程,明確公益性目的和非營利屬性;對於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要指導其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財產權屬,繳納相關稅費,重新登記,繼續辦學。

通知要求,要平穩有序推進民辦幼兒園分類登記。在推進分類登記改革的過程中,要堅持舉辦者“自主選擇”的原則,充分尊重辦學者相關權利,主動提供政策諮詢。各縣(市、區、特區)教育、民政、市場監管、機構編制等部門要做好政策銜接等工作,細化辦事流程,確保分類登記平穩實施、有序進行。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收費過高幼兒園要專項審計

在規範民辦幼兒園收費行為方面,通知要求,要規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項目和標準由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向社會公示,並向價格主管部門登記。嚴禁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實驗班或以保留學位等為名進行高收費、亂收費。

幼兒園“暴利”收費將被查處!貴州正式下文

通知明確要抑制過高收費。無論是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還是營利性民辦幼兒園都要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取的費用全部用於幼兒保教活動、改善辦園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保教活動、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堅決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未進行分類登記的民辦幼兒園收費按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管理。

在收費管理方面,通知明確,縣級價格、教育、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管。指導民辦幼兒園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每年依規向當地教育、民政等部門提交財務報告。

對收費過高的幼兒園,要組織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審計,對不按規定實行收費登記制度、公示制度,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按規定實行有序調標,不按規定進行退費、使用票據等行為,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取得辦園收益、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獲取過高盈利的,有關部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無證幼兒園將進行清理

在治理無證幼兒園方面,通知要求,各縣(市、區、特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協同做好無證幼兒園治理工作。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穩妥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

各縣(市、區、特區)政府要組織教育、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無證幼兒園摸底排查工作進行分類治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一園一策一案”的工作要求,依法、有序、妥善做好無證幼兒園的清理退出工作,確保每一名分流幼兒都有學上,不能讓分流幼兒因此失學、輟學,更不能因清理整頓無證民辦園產生群體性事件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通知明確,對於符合《貴州省幼兒園基本辦園標準(試行)》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批並頒發辦學許可證。

對於具備整改條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後達標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批並頒發辦學許可證。

對於不符合基本辦園標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或拒不整改的,由縣(市、區、特區)政府組織教育、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

通知明確,要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2019年年底前,各地要按照有關要求明確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各地要按照《貴州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及管理辦法》,認定一批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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