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醫療糾紛最好的解決途徑是什麼,為什麼?

4402702400607


第一種途徑 雙方協商解決

發生醫療糾紛後,由患者(或患者家屬、(或家屬、或代理人)找醫院的醫務科或醫患糾紛辦公室,在沒有第三方參與下,雙方討價還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署協議。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採取另外二種途徑解決。

第二種途徑 經第三方調解解決

所謂的經第三方調解,即由發生醫療糾紛所在地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發生醫療事故後,由患者(或家屬、或代理人)找各縣(市、區)政府設立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

第三種途徑 提起法律訴訟

發生醫療糾紛後,由患方向醫院屬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起訴訟前,除了寫好訴狀外,患方要準備好醫療病歷資料、損害後果的證明資料 (死亡證明,殘疾後果的診斷書等)、及所發生各種經濟損失的證據材料 (交通費、醫藥費、護理費等) 。

現在有一些法院的立案庭要求患者先做醫療事故鑑定後才受理案件。在鑑定中,會出現醫療事故鑑定偏向醫院;司法過錯鑑定偏向患者。所以,醫療官司是鑑定之鬥。一般醫患雙方各申請偏向自己的鑑定。

根據一些醫療事故專業律師提出的建議是:你和法院聲明,你不想申請醫療事故鑑定,而是申請司法鑑定,並把申請書寫好,這樣法院一般會受理。如果和法院交涉不成功,實在沒辦法的話,你也可以回當地衛生局,讓他們幫助你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然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最後建議:發生醫療糾紛後,除給患方帶來經濟損失、貽誤病情外,嚴重的會使患者致殘、甚至死亡,這些意外事件,會給患者及家屬帶來嚴重的心理刺激和打擊,難免會出現過激言行。因此建議患者及其家屬要保持冷靜和剋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搶救患者,同時收集相關證據,通過行政或法律的途徑來維護患方的利益。


大地飛虹


醫療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在發生醫療糾紛後,可以選擇以下幾種途徑解決:

  一、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1年,以違約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2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另外還有調解(第三方支持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等醫療糾紛處置方法。

  (一)具體的處置方法和途徑情況如下

  1、訴訟。

  嚴格的訴訟程序、最高的權威裁判和國家強制力的保證等因素使得訴訟在醫療糾紛的解決中始終佔據著核心的地位。

  2、行政裁決。

  即是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在2002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出臺之前,由於醫療糾紛的民事性質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確,絕大部分醫療糾紛的解決方式都是採用的行政裁決。

  3、和解。

  即是協商。和解是成本最低的一種解決方式,醫患雙方都應優先考慮。

  和解的實現建立在一個重要的基礎之上,就是糾紛主體對相關事實和權益的處置規則的認識趨同。也正是由於現實中國這一基礎未能很好形成,導致和解的成功率較低。私權觀念、交易常識、平等意識、自我需求等等觀念的匱乏,導致醫方對自身權利義務理解不清,患方沒有形成理性的就醫觀念,結果是當事人不選擇和解,或者說就是沒有適用和解的基礎。

  4、仲裁。

  由於仲裁員的選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專家又可以有醫療專家共同組成仲裁庭處理糾紛,兩個專業的結合使糾紛解決更具效率。

  從文中的介紹可以看出,醫療糾紛解決方式主要包括協商、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等多種方式。當大家處理醫療糾紛的時候,在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應儘可能的選擇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以免因意見不一致,再次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金城風清楊


我覺得醫療糾紛走法律程序好,因為醫療事故在一些城市醫院及縣級醫院時有發生醫療糾紛,存在甲乙雙方醫療糾紛問題,醫療事故鑑定要經有關機構來鑑定,明確責任,然後通司法程序解決,協調意見後解決方案,調解醫療糾紛,可向司法申請來解決醫療上糾紛問題!


Khy1厚德載物


個人覺得最好的解決途徑就是私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很多的醫療事故都不會有一個公平的對待,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首先我們沒有醫院那麼強大,再加上我們取證又困難,除非是那種當場死亡的重大醫療事故,要不然我們跟他們耗不起,當然也可以打官司,但是打官司的路程太漫長了,所以說私了是最快的解決辦法,要不然再這個沒有錢,又沒有人的時代,我們很難得到公平的賠償,所以說還是儘快私了解決完了這個傷心的醫療事故吧,要不然著急傷心生氣,所以說能私了就私了吧。


山東五妹


生老病死,是人生規律,在生活中,吃五穀雜糧生百病,每個人都避免不了會生病,小病還好說,看醫生吃點藥就好了,就怕是些重病,甚至是疑難雜症,需要住院,做各種檢查,做手術,經過醫生的精心治療和病人的安心靜養,大多數病人都會康復的,但儘管現在醫療技術和醫療條件都越來越進步,可還是有許多的疾病是沒有完全治癒的技術,會發生有許多病人醫治無效離世,令人惋惜的憾事。出現這種情況,做為病人家屬肯定會問為什麼,是因為疾病本身的原因,還是因為治療過程中的失誤造成的,一旦出現後種狀況的質疑,如果不能有效及時妥善處理,就會出現醫鬧,甚至會發生惡性事件,造成很不好的影響。

出現醫療糾紛,做為醫院應當就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有什麼問題都不包庇,不掩蓋。做為醫護人員,要知道人不是神,儘管是盡心盡力,到偶爾出現差錯痺漏也是難免的。作為病人或者家屬,也要冷靜,出現問題先聽醫生的說法解釋,不要大吵大鬧,甚至做出一些極端行為,造成事情沒解決,又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如果有異議,可申請醫療糾紛調查,對調查結果不滿意也可以委託第三方權威專業機構調查,對結果不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總會有一個合情合理的結果。



生活亂燉大雜燴


出現了醫療糾紛最好解決辦法是應該協商解決,本著醫院真正為患者負責的理念出發,患者也不要走過激的行為方式來處理問題,出現了糾紛都要理智的面對,魯莽從事對哪方都沒好處。坐下來談協商,總會有雙方都能夠接受的辦法和結果的,實在協商解決不了糾紛,就得走法律程序來解決了!法律會給出最終公正的結果。


拭目以網


醫療糾紛總的來說,就是醫院手術中出現了事故,致使家屬難以接受,但是也不排除部分家屬無理取鬧,這種糾紛解決起來確實比較難,一般都是醫院和家庭來協商,多以賠償金額多少來平息糾紛,我建議不管是醫院還是家屬,都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而不是拉條幅擺花圈等不理智的做法來為自己維權!



邢臺億搜人才網


這醫療糾紛確實很難解決,實事求是地說,有很多病人家屬確實也很痛惜,是負債累累,結果是人財兩空,你說像這種情況,怎麼評價呢?我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寧可讓老百姓大家都交點保險錢,若生病了,由政府部門牽頭,儘量讓病者少花錢,多把病治好。我想如果這樣的話,我相信醫患就是兩者共贏。實事求是做好,實事求是地為人民服務。


龍的權人啊


這就奇怪了,以前的醫生他們都有職業道德,都很人道,都能為病患解決病患問題,很少有醫鬧的情況發生呢?現在呢,越來越多的醫生缺少醫德,對患者的生命沒有敬畏之心,想怎麼搞就怎麼搞,進了醫院患者只能是任人宰割了,就是本來沒什麼大病他們也能給你整出一大堆病出來,等你的錢花光了,就讓你躺著出來,這就是現在很多醫院沒有醫德的醫生的真實寫照


追雲龍


出現醫療糾紛,最難的是鑑定結果,要由權威部門或執法部門鑑定是因為什麼出現的糾紛,是什麼糾紛,是醫療事故還是醫鬧,這個前提是解決問題的基礎。然後,法律的歸法律,協商的歸協商。(配圖是自己拍的,與本文無關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