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不備
拿錢就走
這絕對不是君子所為
歹念可能是“一時興起”
但這代價是一定要付的!
近日,二三里資訊客戶端了解到,開原男子因盜竊罪被瀋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據悉,2019年7月31日22時許,開原男子小楊在瀋陽市大東區陽光小馬特超市內,趁超市店員對帳不注意之機,進入超市內的倉庫,盜走店主存放在電腦桌抽屜中的人民幣約16000元。
小楊於2019年8月2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小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如下:
一、小楊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責令小楊退賠涉案贓款依法發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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