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完善派驻机构建设,多措并举,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向纵深发展。

加强人员配备,强化执纪监督职能。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重新设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10个派驻机构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施监督全覆盖监督。2019年10月14日,在实现派驻全覆盖基础上,选配10名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公务员任职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召开宣布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任职大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及县委对派驻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派驻机构改革和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职责权限等相关事宜进行详细解读,对各派驻部门(归口监督单位)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具体要求,有效保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提供了遵循和保障。

加强学思践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为使派驻机构人员尽快进入角色,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举措上跟上时代步伐,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打下基础。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分市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学习交流、组织集中培训、集中观看中央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系列课程讲义、开展学习教育月系列活动、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夜校培训班,对如何开展执纪审查、信访举报受理核查、执纪审理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开展多频次纪检监察业务考试,提升派驻机构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通过跟班学习、指派案件办理等方式,切实提升纪派驻干部的办信办案“实战”能力;通过开展派驻干部学习交流会等,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提出相关问题,相互交流探讨,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练就过硬本领。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派驻全覆盖涉及的单位多、人员广,为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工作,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职责规定》,对派驻机构的组织领导、职责定位、工作内容、监督执纪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一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重大违纪事项随时报告;对疏于职守、监督无力、探头失灵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压实监督执纪责任。为促进派驻机构依法依纪、廉洁高效履职,县纪委监委修订完善考核办法推进派驻机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内容突出更加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分为自身建设情况、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纪检监察信息宣传报道等部分。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致使驻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派驻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派驻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

(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陈甲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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