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长武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严把五关”规范办案程序

驻长武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严把材料质量关、定性量纪关、文书格式关、处分执行关、案件归档关,对所有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全方位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今年1至2月,立案审查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责令检查3人。

严把材料质量关。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办案要求,每案必核,逐一审核立案手续、审查调查报告、证据材料、审理谈话笔录等案件材料,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限期纠正,补充调查。

严把定性量纪关。全面审核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办案程序,防止和减少因程序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就主要事实证据是否到位,提出的处理意见、引用的条规条款是否准确,是否有从轻、从重或减轻、加重情节,严格按照党纪处分条规定性量纪。

严把文书格式关。采取借阅查看案卷资料和安排人员到县纪委监委相关室跟班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规范案件文书,对初核登记表、立案报告、审查调查和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文书进行规范,确保案件文书格式规范化、标准化。

严把处分执行关。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员和所在支部,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处分情况。采取电话检查等跟踪督查方式,对处分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

严把案件归档关。案件结案后,按照案件质量标准和规范组卷要求,规范案卷材料,及时组卷装订,认真做好案卷归档管理等程序性工作。

(驻长武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魏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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