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赌局一晚“抽水”2.5万元 长安一14人恶势力团伙受审

2017年9月,李某与刘某某二人合谋利用刘某某在长安区韦曲 的一家商行开设赌场。李某、刘某甲为赌场总“把子”(总负责),并共同着急参赌人员,李某提供赌具并雇用都某某、王某等人负责赌场安全,刘某某提供场地并雇用李某某、刘某、王某某等人为赌场提供各项服务。赌博方式为利用麻将牌“推对子”,每场4小时,赌注为300元至900元不等,赌局组织者可从中抽水。

  根据公诉机关调查,2017年10月3日晚,李某通知刘某某开设赌局,并联系数人参与赌博。在这期间,负责给赌场服务的李某某怀疑参赌人员杨某某等人使诈,便告知刘某某、李某,于是二人叫停赌局,又因杨某某提出牌有问题要求验牌,双方发生纠纷。随后,李某电话叫来负责“赌场安全”的王某,王某纠集梁某某、杨某、史某某等人对杨某某等三人开车拉至环山路附近一空房间内实施殴打,并以赔偿李某赌场损失为逼迫被害人徐某某交出1万余元现金和手机转账1400元。后经司法鉴定,其中一名被打人员外伤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八级。

  拿到钱后,李某等人将三被害人拉到西安,并将抢来的一万元中给了王某7000元用于分发给其叫来帮忙的人。另外,从10月3日晚开赌至10月4日凌晨3时赌局结束,赌场内共“抽水”2.5万余元。

  2018年1月,李某为扩大赌场经营范围联系到孙某某,两人商议在马王灵沼一袋开设赌场,利润平分。1月31日,赌局设在灵沼街道办里兆渠村村民张某某家中,当晚赌局抽水1万余元,提供场地的张某莫、“放哨”的都某某等人都分到了钱。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于2017年至2018年在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高新区灵沼街道办等地分别与刘某某、孙某某等人合伙开设赌场,并长期纠集姜某位赌场提供接送、抽水、保管赌资等各项服务,同时还纠集杜某某、王某等人为赌场提供“安全保障”,解决赌博纠纷,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行为,已形成恶势力团伙,应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11月28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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