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9年第25期)

近期,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餐饮食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农产品4个食品大类共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0批次,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9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5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农产品5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山阳县明虎餐馆使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19年11月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4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商漫山阳服务区使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19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5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山阳县河西味道餐馆使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19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3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山阳县醉江湖餐饮店使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19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山阳县邓记重庆老坎火锅店使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19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山阳县百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97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山阳县色河惠多多超市销售的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5.43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八)山阳县武世娥豆芽生产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68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九)山阳县职业教育中心东校区购进的香蕉,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33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商洛市山阳县信毅九年制学校购进的香蕉,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59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商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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