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产子,还将女儿遗弃在医院长达1年!“失联”父母双双获刑

前些日子,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刊登了一则《满月那天,病婴在快捷酒店“饿死”,父亲执意放弃治疗,涉嫌故意杀人》,亲生父亲执意放弃救治孩子,让孩子在宾馆活活“饿死”的案例。

该名父亲被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则办理了一起父母狠心将亲生女儿遗弃在医院的案件。最终,这对父母双双获刑并被撤销监护权。此次判决,也给那些不愿意履行父母职责的人,一次警醒!

2018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未检组在走访儿童医院时获悉,有一本市户籍女童丁丁(化名)在符合出院条件后被遗弃在医院长达1年有余。这是怎么回事?

普陀区检察院在开展初步调查取证工作后,于2018年10月20日将该涉嫌遗弃犯罪的线索移送普陀公安机关,公安于同年11月4日立案侦查。

厕所产女 双方推诿拒抚养

到案后,女童母亲、犯罪嫌疑人于某对自己将丁丁遗弃在医院的事实供认不讳;女童父亲、犯罪嫌疑人陆某拒不承认自己的遗弃行为。

厕所产子,还将女儿遗弃在医院长达1年!“失联”父母双双获刑

于某供述,2014年8月,她在兼职中认识比自己大11岁的离异男人陆某,并开始恋爱。2017年上半年,于某发现自己怀孕,孩子已7个月大。由于钱都在陆某那,她没有钱做产检,这也导致了孩子突然早产,并在家中厕所,孩子就被生了出来。到了医院后,于某便昏迷了。等醒来后,她从陆某处得知孩子早产,已送到儿童医院治疗。之后,于某便出院,没有见到陆某,就自己回了出租屋坐月子。

据儿童医院介绍,早产女婴经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症、新生儿肺炎、极低出生体重儿等症。1个月后,女婴病情稳定符合出院条件后。医院多次以电话或信函形式要求犯罪嫌疑人陆某、于某来院办理出院手续,要求其将女婴领回,二人以各种理由拒绝。

讯问阶段,于某声称自己及家人先后给陆某6万元现金用于支付孩子的医药费,以为孩子的事,陆某会处理好,便没有再过问。但直到于某接到医院电话后才知道,陆某拿到钱后并未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而是将钱悉数挥霍。然而,

于某在获悉孩子滞留医院的情况后,仍没有前往医院将孩子接回。

对此,陆某则辩称因为女方不想抚养孩子、无法办理出生证明、其无钱支付医疗费等客观理由导致未能为女儿办理出院。

但根据儿童医院多名医生的证言及微信聊天记录,为孩子办理出院只需要凭陆某的身份证、住院押金单即可,不需要出生证明。

女童被安置福利院

眼见着丁丁被遗弃在儿童医院近两年时间,虽然有医生护士的小心呵护和悉心照料,但每天生活在病房里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也给医院开展正常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

为此,普陀区检察院未检组的承办检察官多方协调,于2019年5月22日委托区民政局将她从儿童医院接出来,送往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福利院予以临时照料。为了给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创造更好地成长环境,福利院专门设置困境儿童救助站,由全国劳模为首的四名护工组成专职陪护小组,轮流照料,并为丁丁设置了课程表,对她进行简单的启蒙教育。

厕所产子,还将女儿遗弃在医院长达1年!“失联”父母双双获刑

从医院到福利院,从检察官到志愿者,可爱的丁丁在社会各界的关怀中慢慢长大。而狠心抛弃她的父母,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同年8月30日,普陀区法院依法分别判处陆某、于某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普陀区检察院认为,陆某、于某具有法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其女遗弃在医院长达一年八个月,构成遗弃罪,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陆某具有多次吸毒和盗窃的前科劣迹,其在丁丁住院期间仍两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应依法撤销二人的监护人资格。

就丁丁的后续抚养问题,作为第一顺位的丁丁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明确拒绝担任监护人,且双方在经济条件、身体状况和家庭支持环境方面均存在困难,确实不具备适格的监护能力。

11月2日,由普陀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普陀区社会福利院提起的申请撤销陆某、于某监护权一案,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普陀区法院依法撤销路某、于某的监护人资格,

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其临时监护人。接下来,普陀区检察院也将帮助医院和福利院向丁丁的生父母追索照料期间产生的抚养费。

作者 | 王川 姚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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