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青田向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亮劍

麗水青田土地資源緊缺,但批而未供、將土地閒置不用同時存在。今年以來,青田縣向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現象亮劍,通過分類處置、督查問效等多種途徑,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截至目前,該縣完成批次供地327畝,盤活完成441畝,合計消化768畝,處置閒置土地358畝。

此前,青田縣出臺了《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實施辦法》,從實施範圍、目標任務、處置原則、處置方式、處置程序等方面,對全縣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作出明確規定,爭取在五年內基本完成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

《辦法》確定了“優先處置”原則,批而未供與閒置土地超過兩年的列入處置範圍,超過三年的優先處置,規劃用於商業類或產業類的、位於中心城區的、因項目業主自身原因造成閒置土地的、被列入上級部門督查的閒置土地、歷年供地遺留批而未供的邊角地、因各類規劃調整而無法實施供地的批而未供土地均屬於優先處置對象。

“針對批而未供土地,將採取限期供地、補辦供地手續、盤活指標三種方式加快處置;閒置土地則通過限期動工、處置推進、無償回收、協商回收、置換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青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人說,我們就是要有效破解土地供應和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以此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動青田高質量綠色發展。

為確保《辦法》落地見效,青田嚴格考核,將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納入鄉鎮(街道)工作考核,對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任務完成出色的鄉鎮(街道)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和指標獎勵,對任務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予以約談警示。同時,發揮土地要素保障督導作用,定期由縣領導帶隊,分組到各點位開展工作督查,督促加快進度,並瞭解掌握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幫助協調解決,確保按時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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