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滿意就是他們的追求

□全媒體記者 熊國森 通訊員 王九洲 李琦

歷經多年的曲折,日前,申請人劉某華、曹某峰如願領到了27290元的執行款,二人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事情追溯到2008年,劉某民、劉某光在新蔡縣某鄉鎮從事養殖生意,因業務往來,二人分別從劉某華、曹某峰處購買麥麩皮等。後經結算,劉某民、劉某光二人分別向劉某華、曹某峰出具欠條。此後因未償還欠款,劉某華、曹某峰先後向法院起訴。經審理,新蔡縣人民法院於2011年判令劉某民二人分別償還劉某華6300元、曹某峰20990元。判決生效後,因二人未主動履行義務,2012年,劉某華、曹某峰分別向新蔡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新蔡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民、劉某光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二人不僅不履行,還外出消失了。此後法院也多次查詢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但均未果。因被執行人玩起躲貓貓,且申請人也一時提供不出充分的財產線索,無奈此案就此停滯不前,數年間始終無法取得實質性進展。

涉案金額雖不多,但眼見申請人始終收不回貨款,執行幹警也急在心裡。此後承辦人雖換了一波又一波,但大家始終沒有放棄,都將此案放在心上,一直在和申請人保持著溝通,希望本案能取得一些突破或可以找尋到執行的線索。

2019年11月,在得到劉某民可能從外地回家的線索後,執行幹警立即與申請人聯繫。11月26日凌晨,執行幹警突然出擊,將睡夢中的劉某民予以控制。

在新蔡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經過執行幹警情法並重的教育勸說,並對劉某民多年來躲避執行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對其闡明如果再不履行義務將可能面臨的法律後果。最終,眼見賴賬無望,劉某民遂讓家人送來兩個案件的全部執行款合計27290元。

當日,領取到全部執行款的劉某華、曹某峰,對新蔡法院不放棄的精神,連連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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