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奸犯科违法乱纪,始终是没有好下场的,民国时期处决罪犯现场


中华民国的死刑,执行时主要是枪毙,砍头和绞刑很少。砍头是清朝和清朝之前比较多的,绞刑几乎没有,绞刑是外国的方法。今天我们就来了解民国时期死刑的真实写照!

民国时期的死刑犯行刑时均倒绑双臂,下跪,在刑场上没有过多的询问,在犯人背后插上木牌,由狱警押送至刑场。

其实,这个牌子叫亡命牌,这个牌子最早起源于周朝。在周朝的时候这个牌子叫做“明梏”,

其主要作用就是为了防止在押赴刑场的时候押错了或者是杀错了人。当时都会在这个牌子上面写上犯人的姓名。

犯人的名字上面往往还要画一个红叉或者红圈,是为了让这个人即便到了阴曹地府也会让人一目了然。其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在行刑的时候,大家可能也都注意到了,会把牌子拔下来,然后扔在地上,这也主要是为了证明杀了的人是谁。周朝有这个规定之后,就一直沿用着,到了清朝,背后的这个牌子更是展示犯人的罪行,证明他是罪有应得,的一个犯由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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