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在單位幹十五年以上退休有退休金嗎?

海闊天空94152


先上答案:無論是臨時工或者是合同制員工,只要單位給其繳納社保滿十五年均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如果在一家企業工作了15年,但企業沒有給該員工繳納社保的話,可以進行仲裁,要求該企業為員工補交社保,只有補繳社保以後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

什麼是臨時工?

臨時工這一說法應該是在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的叫法,當時所謂的“臨時工”泛指在政企單位裡面非正式僱用的勞動務工人員,他們最大特點是通常以日薪計酬,沒有節假日。臨時工又分成約聘僱員與人力派遣兩類。聘用臨時工的目的事為了處理短期出現的額外工作或者最基層的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但又薪酬報酬較低的一類崗位。

但是從2008年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從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區分,只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籤。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比如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什麼是退休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它是指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保條例》對於退休金的規定:

退休金即為養老金,他的領取條件是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達到退休年齡(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社保繳納: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在一個月簽訂勞動合同,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就應該繳納社保。

勞動者在政企或者民企單位上班15年,如果該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為你補繳社保,只有社保補繳了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注意:以單位的名義是可以進行社保補繳的,但同時按照規定該員工也需要承擔社保補繳的一部分(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勞動者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在一家企業工作了15年,(企業必須給勞動者繳納社保)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是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的。如果勞動者所在的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話,員工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的手段要求企業必須給你補交社保,只有補繳社保以後,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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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紅衛


2019年開始了新的社保改革,用人單位都需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對於臨時工來說,在單位幹了15年以上了,退休之後會不會有退休金呢?

第一:臨時工

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5年的,實際上已經不是臨時工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該是屬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了,但是雖然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應該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還是無法辦理退休手續的

第二:退休條件

《社會保險法》對於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給予了明確規定,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要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所以退休後能不能有養老金並不是看你工作了多久,而是要看是否有繳納社保和繳納的年限,所以臨時工在單位工作了十五年以上,必須要確定單位有為職工繳納社保十五年以上,退休後才能享受養老金

第三:社保規定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到達單位工作的30天內,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你在單位工作了15年,早已超出臨時工的概念,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有理由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補繳,只有補繳了養老保險並且累計繳費達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

第四:單位情況

單位做臨時工期間,單位是不是給你繳了養老保險費,是不是繳滿15年了,如繳滿15年了,到退休年齡時是可以領取到養老金的,即使你在單位幹了四十年,單位沒給你交社會統籌金20%,你個人8%也沒交,社保部門就沒有你的帳戶,何來60歲後有你的退休金

第五:申請補繳

如果單位未按法律規定為職工繳納社保,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諮詢是否可以補繳,若可以補繳,瞭解清楚相關政策後與單位協商進行補繳,如果單位不願意補繳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地稅部門反映相關情況,若不能補繳,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並可以向法院起訴

最後,不管是什麼情況,都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希望大家都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慧算賬


臨時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幹滿15年,現在退休了,有沒有退休金?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該人按法定年齡退休時,卻沒有退休金,想要主張自己的權力。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要想領取養老金,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按法定年齡退休,即男滿60歲,女工人滿50歲,幹部和自由職業者滿55歲。二是養老保險繳費必須滿15年。如果已經退休但沒有養老金可領,證明在崗時未繳納養老保險,或者養老保險未能繳夠15年。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無論是企業人員,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合同工、臨時工,在參加工作當月起,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其建立社保賬戶,按時足額為其繳納“五險一金”。這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也是勞動者依法應該享受的權力,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更不能因為是臨時工或者合同工,就漠視勞動者的權益。在法律面前,所有勞動者一律平等,公平公正享有權力,沒有正式職工和臨時工、合同工之分。

另外,在機關事業單位幹滿10年以上,就屬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幹滿15年退休,無論何種身份,何種情況,與單位有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有責任和義務為勞動者提供社保保障,包括繳納養老保險。如果單位違規沒有繳納,或者沒有按時、足額繳納,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訴,要求查處。社保部門經查實後,強制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補足未繳納的社保費用,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滯納金、利息等費用,如果違法情形嚴重,還要承擔一至兩倍罰款。個人只需要按照規定,補足自己應該承擔的部分即可。

如果對社保部門查處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社保部門的調查和結論,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公事吧


臨時工在大家普遍的觀念裡會認為,單位沒有義務給臨時工繳納社保,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勞動法規定臨時工也應該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約定的,並且不應該和臨時工約定試用期,臨時工每天工作的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這類工人在勞動法中定義為臨時工。

既然臨時工應該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單位就應該給臨時工繳納社保等其他福利待遇,如果說臨時工碰上的都是比較正規的單位,上班時單位都為其繳納了社保,並且社保年限已經交滿15年的,將來到達退休年齡也是可以辦理退休的,這樣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

但現實生活中,單位在僱傭臨時工的時候一般不籤合同,也不口頭約定,按照勞務用工的形式對待,所以就不給臨時工繳納社保,這種情況下如果臨時工也沒有自己代繳一份社保的話,即便是工作年限滿15年或者以上將來都是不能辦理退休的,意味沒有養老金可領,所以這是不合法的,作為臨時工本人來說,在為單位提供勞動時,首先應該問清楚是否正常繳納社保,如果沒有社保等福利還是不要選擇這樣的單位。

因為現在辦理退休基本上都是看社保繳費的年限了,並沒有看實際工作年限的,在以前沒有系統的社保政策時有視同繳費年限一說,現在已經沒有這個說法了,只要是你為單位提供勞動,是單位的員工,都應該享受和全日制工人一樣的待遇,否則不交社保將來即便工作30年也沒有養老金,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不要以為自己是臨時工就任人剝削。

感謝閱讀,我是杏豆,企業培訓師,勞動糾紛諮詢師,社保專家,專注職場乾貨分享,感謝閱讀、點贊與評論,歡迎關注向我提問!


筆記簿杏豆


有!但是,不是由社保部門統籌發放的,是企業內部參照有關政策規定,自行擬定的標準支付的所謂“養老金。”

1985年國家實行百萬大裁軍,我單位也安置了10名軍轉幹部,這批軍轉幹部的家屬都是無業人員。為了減輕他們的家庭生活困難,公司專門為這些人辦理了招工手續,可是由於年齡偏大,超過35歲的就沒有被錄用,怎麼辦呢?從照顧的角去考量經與本人協商,為這些人辦了特殊用工手續,簡稱為:“無固定期計劃內臨時工。”

這些人50歲之前,和其他的工人一樣,享受著工資福利待遇,可是到了50歲該退休了,卻無法享受正常人退休的待遇,其主要原因是勞動部門沒有正規的錄用手續。無固定期計劃內臨時工,屬於企業內部行為,應由企業自行解決。企業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按當地最高標準,給她們辦理了“企業退休手續,”

現在這些人大部分已經過世了,但仍有一兩個人仍然享受的當年企業內部制定的待遇,儘管現在退休人員已連漲15年養老金,這些人每月還是領取,經過多次上訪後才得到的不足400元養老金。



天老大11


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5年的,實際上已經不是臨時工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該是屬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了。

但是雖然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你應該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還是無法辦理退休手續的。

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退休條件有兩條。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如果同時達到這兩個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總之,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到達單位工作的三十天內,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你在單位工作了15年,早已超出臨時工的概念,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有理由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補繳,只有補繳了養老保險並且累計繳費達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


幫兄愛唱歌


我國《勞動法 》1995年1月1日就已實施,其中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完善的《社會保險法》是2011年7月1日實施。

你在單位既然幹了15年,根本就不能算是臨時工,應該是合同工,即使是臨時工,如果單位沒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應該補上,但是,男,必須達到60歲週歲、女,必須達到50週歲才可以退休。當然也是根據你本人的意願,補繳保險單位繳一大部分,自已也要繳一小部分,對於你個人這是一筆挺大費用的。如果你不想交繳,就享受不到退休金。

如果單位不給你補繳,首先到勞動監察投訴,確認事實。然後到勞動仲裁申述,要求補繳各項保險和解決退休手續、建立檔案。


鄉村老農有話說


臨時工在單位幹了十五年以上,有退休金嗎?這要取決於你是否購買了醫療保險!

在我們鎮小學,考試進入學校的老師中,有一個在超市打工,購買了社保,他在超市裡工作三年,是計算工齡的。另一個在私立幼兒園幹了七年,沒有購買社保,她這七年沒有計算工齡!

在超市工作的人,提供的是社保參保繳費手續,教委認可,薪級工資比剛入職的高!在私利幼兒園工作的,提供的是當地政府部門加蓋公章的工作證明,教委和社保沒有認可工齡,薪級工資也少三個星!

還有兩個是學校聘用的生活老師,一個幹了七年,沒有購買社保,一個幹了九年,還是沒有購買社保!

這兩個人,被辭退的時候,是按照自己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一年一個月計算,他們分別領取了七個月,九個月的工資。

根據他們的經歷,購買了社保,就有了工齡,就能夠辦理退休。如果沒有購買社保,就沒有工齡,也就很難說,能夠辦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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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在單位幹十五年以上退休有退休金嗎?這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你是不是臨時工,而在於你有沒有交社保,社保有沒有交夠15年,以及有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如果滿足這兩個條件的話,恭喜你退休就可以領退休金了。但若是隻滿足一個條件,那麼就還得再等等,要麼等交夠了15年的社保,要麼等到60歲退休。

不過題主既然已經提出了這個問題,那麼很大的可能就是單位沒有給他繳納社保,這是違返《勞動合同法》。因為按照規定,無論是企業人員,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合同工、臨時工,在參加工作當月起,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其建立社保賬戶,按時足額為其繳納“五險一金”。

這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也是勞動者依法應該享受的權力,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更不能因為是臨時工或者合同工,就漠視勞動者的權益。在法律面前,所有勞動者一律平等,公平公正享有權力,沒有正式職工和臨時工、合同工之分。

當然,我們在實際之中也的確會遇到一些企業不按照規定辦事,不給交社保之類的,但是這個應該都是在找工作之前都已經談好的事情了,也就是屬於雙方都心知肚明瞭。但是像題主這樣在一家單位呆了15年,應該是屬於某些政府單位或者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吧,這些單位一般都會比較正規的繳納社保的,很少會違規的。


村長談管理


樓主您好,臨時工在單位工作15年以上有退休金嗎?想要擁有退休金的前提條件,就是讓自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且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年限達到15週年以上,只有具備了這樣的一個條件才可以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當然作為臨時工也是有權利去繳納基本社保待遇的,只是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有沒有給你交納社保,這個問題是非常關鍵的。

因為作為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來講,很多事業單位都沒有跟自己的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這樣一來,既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很有可能就沒有給自己的員工來購買社保,所以說作為臨時工如果在工作單位雖然工作了15年,但是沒有購買社保這樣的情形的話,那麼很明顯是享受不到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反之,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購買了社保,並且累計交費年限在15週年以上,那麼這種情況下是可以享受到基本養老金的待遇,只要是自己具備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並且累計養老保險的參保年限在15週年以上,那麼就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主要看你有沒有參加社保,並不是說自己的用工形式,會決定你獲得或者不獲得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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