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法院開展12·4第六個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活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12月4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個國家憲法日。為激勵法官和幹警進一步牢固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爭做尊崇和維護憲法的模範,當好法治建設的引領者、推動者和踐行者。民和縣法院組織全院32名法官和50餘名在編幹警舉行了莊嚴的憲法宣誓儀式。

民和法院開展12·4第六個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活動


民和法院開展12·4第六個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活動


上午10時整,四名法警護衛國旗走上宣誓臺。黨組成員、副院長卜作民莊嚴領誓:“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民和法院開展12·4第六個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活動


宣誓儀式後,卜作民副院長代表院黨組提出了四點要求:一要始終尊崇憲法、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二要忠於職守,對審判事業履職盡責。三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黨性原則。四要廉潔奉公,自覺接受監督。他還強調:宣誓是象徵,落實更重要。誓詞內容不長,只有72個字,記住並不難,難的是長期堅持,終身堅守,希望同志們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履行審判職責,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民和、法治民和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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